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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平衡車事故頻發:標準缺失 行業發展良莠不齊
 電動平衡車 2016-01-01 10:05:13

  儘管上海、北京等城市先後明確禁止電動平衡車上路行駛,但這種外觀和操作方式都十分酷炫的「神器」仍不時出現在不少地區的道路上。由於體積小便於攜帶,平衡車受到不少有短距離出行需求的年輕時尚人士歡迎。不僅如此,夜間,平衡車更成了代駕司機的交通工具。

  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由於沒有路權,平衡車不能上路,且不少產品存在安全隱患,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

  事故不斷 多地禁止平衡車上路

  家住上海浦東新區的消費者陸先生最近有點煩:剛買了幾個月的電動獨輪平衡車在上海難以上路,這讓從事代駕工作的他不得不考慮轉換工作。

  陸先生告訴記者,用獨輪平衡車接單,一是方便,二是節省空間,可以輕鬆放到汽車後備廂。「如果是深夜接單,公共運輸結束了,不能用平衡車的話回家就很麻煩。」

  陸先生的尷尬源於近期上海、北京等地交警重申了平衡車上路禁令。

  《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電動平衡車」不具有路權,不得上路行駛。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滑行工具不具備路權,不能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更不能駛入機動車道,只能在封閉的小區道路和室內場館等地方使用。

  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了解到,該禁令早已有之,考慮到平衡車等滑行工具數量與日俱增,且事故頻發,因而重申,並依法執法。

  今年9月,一輛行駛在淮海中路上的電動滑板車被交警攔下,車主是一名代駕司機。據其介紹,電動滑板車是他三個月前購買的,充滿電可以連續行駛40公里,最高時速能達到20公里。

  「日常執法時發現,時速20公里的還不算快的,有些能達到30公里,此外製動性能也是好壞不一。」上海一位基層交警執法時告訴記者。

  平衡車等滑行工具在各地頻釀事故。本月中旬,北京一位消費者在使用平衡車時因道路濕滑,導致車輛輪胎打滑,車主摔下後骨折。近日,北京一商場內,一輛平衡車失控撞到了一家店面的櫥窗,現場碎玻璃滿地,所幸沒有人員受傷,只是財產損失。更嚴重的是,去年上海長寧區鄭某駕駛著一輛電動滑板車在路上一處沒有紅綠燈的人行橫道附近因剎車不及撞到行人,導致行人送醫搶救無效死亡。長寧區法院最終宣判鄭某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鄭某還需承擔民事責任,賠償死者家屬65萬元。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介紹,由於平衡車等滑行工具不屬於非機動車,因此該案件不屬於交通肇事範疇,最後認定為過失致人死亡這樣一個刑法的罪名。

平衡車

  低價競爭 行業發展良莠不齊

  近年來,關於平衡車造成的交通事故並非個案,相關的質量投訴也不在少數。

  長期從事平衡車銷售代理的張紅民告訴記者,除了少數廠家的產品外,整個行業近年來可謂是野蠻生長。

  據了解,平衡車是舶來品,最早有影響力的企業在美國,進口價格動輒數萬元。在納恩博、樂行等國內企業購買了國外的核心智慧財產權之後,平衡車的旋風颳進中國。截至2015年,國內平衡車生產商已激增至上萬家,僅深圳就超過600家,同時,國內平衡車產能也從2011年的3萬台激增至2015年的1550萬台。其中出口量為1357.4萬台,約占總產量的87.57%。

  「由於國內受到政策法規的影響,很多平衡車企業的主要業務在海外。」張紅民說。

  然而,儘管海外業務增長迅速,但國內平衡車的產品質量和安全性一直備受質疑。

  2015年聖誕節前夕,來自中國的12噸,近1萬台平衡車由於配件認證不全,被美國海關扣押;10月,英國以安全問題為由,查扣1.5萬台平衡車,而這些產品幾乎全部來自中國;12月,亞馬遜下架來自中國的全部平衡車,理由之一也是安全顧慮。

  據了解,平衡車的安全性問題很大程度上源自低價競爭。某平衡車品牌市場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如今有核心智慧財產權的龍頭品牌的平衡車價格在7000多元至1萬多元不等,但有些小品牌的可以賣到兩三千元,年輕人和小孩玩的「扭扭車」甚至只要數百元。「與其說是交通工具,不如說更像是玩具。」

  其中,很多山寨生產廠商和某些品牌廠商,採用劣質零部件,以次充好,降低成本,使得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尤其時速與制動這兩項關鍵技術環節成為安全痛點。

  張紅民說,雖然平衡車還未進入非機動車目錄,但業界普遍參照的是1999年發布的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其規定,車輛干態制動距離小於4米、最高速度小於每小時20公里,但市面上還是有大量產品不符合。

  標準缺失 路權問題陷惡性循環

  《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只是平衡車產品的參照標準,至今國內尚無針對平衡車的專門的質量標準。

  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春泉認為,從市場可以看到平衡車還是有需求的,因此,制定行業標準必不可少。

  在沒有行業標準的情況下,個別領頭企業只能在生產時參照國際標準,比如歐洲的RoHS和CE認證以及美洲的FCC、CSA、UL認證等等,但這仍不能改變產品進不了非機動車目錄的事實。

  業內人士和專家分析,平衡車的路權之爭已經陷入了一個惡性循環:交警執法是因為未進目錄,未進目錄是因為缺乏標準,而缺乏標準導致質量參差不齊,繼而導致事故頻發,最終又回到了交警執法。

  記者在上海的一些商場看到,有的平衡車企業還生產了電動自行車,但由於平衡車廠家拿不到非機動車的生產許可證,因此,就算生產的是電動自行車仍然無法備案,也不能上路。張紅民說,這類新產品跟傳統的電動自行車還是有不同的,制動原理、智能化操作等等還是需要專門的平衡車技術標準。

  劉春泉建議,國家政府部門和行業要合力確保產品的質量安全,經過論證並聽取各方意見,保證新產品和新行業健康發展。「產品安全了,得到消費者認可了,接下來才能討論路權的問題。」

  北京市消協建議消費者,不要購買平衡車等電動行駛工具用於交通出行;如果已經購買了上述行駛工具,安全大於一切,請不要用於公共道路交通。更多相關行業信息請查閱《2016-2021年平衡車行業深度分析及「十三五」發展規劃指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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