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當下社會和家庭經濟條件的變化,老年保障需求的迅速增長以及中國人口老齡化進程逐漸加快,養老面臨著來自多方面的挑戰,已構成突出的社會問題。做好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不僅關係著每個人的生活,還對我國的經濟發展有著重要影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布消息稱,全國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從2012年的1686元提高到2016年的2362元,增長了676元,年均增長8.8%。
2005年至2016年,我國已連續12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並在普遍調整的同時,注意向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今年,我國繼續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將比上年增長5.5%左右,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實現「十三連漲」。
記者發現,儘管養老金13連漲,但漲幅落差較大,漲幅最高為2006年(23.7%),2008年-2015年漲幅均為10%,自2016年開始,調整幅度開始下降至6.5%左右,2017年的調整幅度再次下降,平均5.5%左右。
據2015-2020年養老金行業市場競爭力調查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了解,養老金調整幅度的確定,需要統籌考慮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分享經濟發展成果和養老金負擔能力以及與在職人員工資水平關係等多項因素,通常而言,養老金上調幅度不低於物價上漲、不高於在崗職工工資增長幅度,都屬於合理區間。
今後,參保人員在省內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其基本養老保險只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基金。
參保人員在省內從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在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同時,個人繳費部分按計入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單位繳費部分從2014年10月1日起,以本人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統籌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帳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參保人員從企業流動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同時,個人繳費部分,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帳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單位繳費部分從1998年1月1日起,以本人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統籌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帳戶儲存額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