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體材料 內容詳情
新型牆體材料產品認定標識
 牆體材料 2015-09-10 15:22:58

  新型牆體材料通常這些新型牆體材料以粉煤灰、煤矸石、石粉、爐渣、竹炭等為主要原料。

  為加強淮安市新型牆體材料產品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產品的可追溯制度,保障新型牆體材料產品質量,維護新型牆體材料市場秩序,根據省牆辦省牆改辦《關於統一新型牆體材料產品認定標識的通知》(蘇牆辦〔2014〕52號)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凡經省牆改辦認定(市牆改節能辦確認)的新型牆體材料產品在有效期內必須在產品上進行標識。

  一、產品認定(確認)標識第一位為J,第二位為H,第三位及以後由各縣區自行編排。各企業在2015年8月15日前將本企業編排的標識報市牆改節能辦審核並公示後執行。

  二、產品認定標識應清晰耐久。每一批產品的標識標註率必須達到20%以上,燒結製品的標識標註率為50%以上,有外包裝的產品外包裝標識標註率為100%。

  三、新型牆體材料產品認定(確認)統一標識自2015年9月1日起實施,過渡期四個月。請各地牆改節能辦和企業統籌安排,確保2016年1月1日起全部統一標識。

  企業應對其使用的新型牆體材料產品認定(確認)標識負責,不得轉借、冒用產品認定(確認)標識。 市牆改節能辦將建立本區域認定(確認)產品標識管理台帳和資料庫,及時更新,並報省牆改辦備案。各縣、區牆改節能辦對轉借、冒用產品認定(確認)標識的,一經查實,根據情節給予警告、記入誠信信用系統、吊銷認定證書等處理;對擅自在未經認定(確認)的產品上採用統一標識進行標識的可按有關法規追究侵權責任。有關更多牆體材料的行業相關信息請查看中國新型牆體材料行業發展現狀與十三五規劃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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