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環保部通報2016年1-11月《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據介紹,1-11月,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798件,罰款數額達75012.82萬元,查封、扣押案件7413件,限產、停產案件4410件,移送行政拘留3274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725起。
環保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16年1-11月各地《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執行情況以及與司法機關聯動的情況,並公布地方環保部門查處的示範性、典型性案例。
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介紹說,11月全國按日連續處罰案件206件,罰款數額6382.9萬元;查封、扣押案件1379件;限產、停產案件1010件;移送行政拘留552起;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21件。
1-11月,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798件,罰款數額達75012.82萬元,查封、扣押案件7413件,限產、停產案件4410件,移送行政拘留3274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725起。
田為勇表示,與去年同期相比,各類案件數量均有所上升,執法力度持續加大。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量上升31%,適用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100%,適用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76%,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89%,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數量上升17%。
田為勇說,1-10月份案件數量為零的8個城市,11月份均開始有適用配套辦法的案件,案件總數為43件。截止到11月底,全國所有地級城市均有適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的案件。
2016-2021年中國環境保護行業市場需求與投資諮詢報告顯示,環境保護是指人類為解決現實的或潛在的環境問題,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係,保障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而採取的各種行動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