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上調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目前已有10餘省份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政策,另外,深圳、綿陽、海門等地區也迎來密集調整。今年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實現貧困人口基本養老保險全覆蓋的大考也迫在眼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由個人儲存的錢來計算,繳費檔次越高,交的年限越長,養老金也隨之增多。此外,個人帳戶養老金還包括政府繳費補貼,繳費檔次越高,補貼也越多。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 ,自2020年7月1日起,廢止《關於印發〈關於超過國家規定勞動年齡的本市城鎮人員補繳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5]111號)和《關於城鎮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0〕239號)。
而上述將被廢止的文件里曾明確,在市、區(縣)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以個人名義委託存檔的本市戶籍人員,因各種原因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或有繳費中斷情況的(國家及本市規定的不繳費情況除外),其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可以向現存檔機構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附本人簽字確認的補繳工資基數、以及本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經存檔機構初審並將相關材料報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後,由本人到存檔機構按照我市有關政策及歷年繳費規定補繳1992年10月之後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補繳時,以本人確認的相應補繳年度繳費工資基數,分別乘以辦理補繳時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與相應補繳年度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作為相應補繳年度的補繳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計入個人帳戶部分,均以本人確認的繳費工資基數按歷年規定的比例計入。
同時,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前,被本市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招收錄用,具有符合國家規定滿十年以上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但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未繳納過社會保險費,在2005年9月30日前已超過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不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超齡人員(「超齡人員」),可以申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