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對於修訂後的教育法裡面關於普職分流的說法引發廣大網友的熱議,昨日教育部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司長陳子季明確指出把「普職協調發展」解讀為「取消初中後的普職分流」,是一個誤讀,誤解,基於我國雙軌教育的基礎上義務教育後普職分類發展。
修訂後的職業教育法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關於「普職分流」的表述,引發熱議。普職分流,簡單理解,就是初中畢業後,學生分流進入普通高中或者中等職業學校。新職業教育法,取消了分流的表述,改為「國家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在義務教育後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有媒體解讀稱,新法取消了普職分流,意味著更多學生可以就讀普通高中。
4月27日,在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季表示。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季明確指出,把 「普職協調發展」解讀為「取消初中後的普職分流」,是一個誤讀,誤解。這次的新法規定,在義務教育後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這是對我國基於「雙軌」教育的基礎上義務教育後普職分類發展,做出的與時俱進得更加科學和規範的表述,它體現了我們各級各類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理念,也是為我國高質量的教育多樣化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
陳子季說,這次新法規定有四個關鍵詞需要我們把握,第一個關鍵詞就是義務教育後。義務教育後,也就是說,初中教育以後要實行普職分類教育。第二個關鍵詞是不同階段。這是指高中教育階段和高等教育階段,都有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第三個關鍵詞是因地制宜。就是說不要搞「一刀切」,要允許各地普職比例在一定範圍內存在差異,各地可以根據區域社會發展的程度、本地產業發展的需要和現代職教體系建設的情況合理規劃職業學校和普通學校的招生規模。第四個關鍵詞就是協調發展。就是說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這兩個類型的教育沒有高低之分,優劣之別,它只有辦學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異同,有相同、有不同。高質量的教育體系是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雙輪驅動、雙翼共進,要以辯證的、全面的、平衡的觀點,來促進教育結構規模和質量的有機統一。
陳子季強調,義務教育後實行「普職協調發展」,絕對不是取消中等職業教育,而是要轉變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思路,實現中等職業教育辦學的基礎性轉向,重點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職業教育自身質量,拓寬中等職業教育學生成長成才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