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近日,國內多家大型商業銀行發布公告,宣布擬撤銷監事會,這一舉措標誌著我國銀行治理架構迎來重大變革。4月29日,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以及招商銀行、華夏銀行等7家銀行相繼發布董事會決議公告,審議通過不再設立監事會的議案。這一調整旨在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提升決策效率,並與國際標準接軌。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銀行行業競爭格局及投資規劃深度研究分析報告》指出,監事會在傳統公司治理架構中扮演著監督角色,主要負責檢查財務活動、監督董事會及高管層的履職行為。然而,隨著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監事會的職能逐漸被弱化。2024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公司治理監管規定與公司法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金融機構可在董事會中設置由董事組成的審計委員會,行使監事會職權,不再設立監事會。
這一政策為銀行撤銷監事會提供了法律依據。多家銀行表示,撤銷監事會將更突出董事會的核心責任主體地位,減少層級審批流程,提高應對市場變化的敏捷性。同時,這也是我國金融監管體系改革的重要舉措,旨在與國際先進的「單層董事會」模式接軌。
在撤銷監事會的同時,銀行將監事會職能交由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承接。審計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監督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等。招商銀行和華夏銀行在公告中明確,審計委員會將行使《公司法》和監管制度規定的監事會職權,相關公司治理制度也將相應調整。
然而,審計委員會作為董事會的專門委員會,其成員均為董事,這在監督董事會及高管層時可能存在角色衝突。監事會的監督對象是董事會和高管層,而審計委員會則是董事會的組成部分,其獨立性和有效性仍需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和完善。
撤銷監事會是銀行治理架構優化的重要一步。首先,這一調整有助於降低內部協調成本,提升決策效率。董事會直接領導審計、風險等專業委員會,減少了層級審批流程,使銀行能夠更快速地應對市場變化。
其次,撤銷監事會符合全球公司治理趨勢。國際大型銀行多採用「單層董事會」模式,這一調整有助於我國銀行與國際標準接軌,提升全球競爭力。此外,取消監事會還能避免監督工作的重複冗餘,更充分地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
儘管撤銷監事會是銀行治理架構優化的重要舉措,但在實際操作中仍需解決一些挑戰。例如,如何確保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和有效性,如何平衡董事會與高管層之間的監督關係等。未來,可以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探索更加科學、高效的監督機制。
總結來看,多家銀行擬撤銷監事會是金融行業改革的重要一步。這一調整不僅優化了公司治理結構,提升了決策效率,還為我國銀行與國際標準接軌奠定了基礎。然而,撤銷監事會的實際效果仍需在實踐中進一步檢驗,未來需要在法律法規和治理機制上繼續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