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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中的博弈:地方「礦產財政「背後的權責爭議
 礦產 2025-05-19 13:35:57

  中國報告大廳網訊,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調整和城鎮化進程放緩,部分地方政府為緩解財政壓力,正將目光從土地轉向礦產資源。通過設立國有資本平台強制參股、控股民營礦業企業的方式,一些地區在推進"混改""環保整治"等名義下形成了新的權力博弈。這種現象不僅暴露了地方財政轉型中的制度困境,更引發了對市場公平競爭和物權保護的深層爭議。

  一、地方財政轉型催生礦權爭奪戰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礦產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指出,數據顯示,某地國有全資城投公司僅用7年時間就對外投資9家礦業企業,並在8家企業中以51%股權實現控股,在其中一家甚至持股達55%。這種資本滲透源於地方政府對"礦產財政"的依賴——通過控制礦權審批權,將環保准入、證照延續與國有平台參股捆綁。受訪企業透露,若拒絕城投公司控股要求,其採礦許可證延續申請可能陷入無限期停滯。

  二、行政干預扭曲市場規則

  在資源開發領域,本應獨立於行政許可的用益物權正被異化為權力籌碼。環保政策執行呈現明顯雙重標準:對國有企業參與項目"網開一面",而對民營企業則設置嚴苛的環評門檻。有企業反映,所謂國有資本參股資金往往要求從未來利潤中抵扣,實質構成變相無償占有。這種操作嚴重背離了《反壟斷法》關于禁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競爭的規定。

  三、法律與政策框架下的合規爭議

  新修訂的《礦產資源法》明確保障礦業權人合法權益,但地方通過"靈活執行"環保標準將資本性質作為準入條件。採礦許可證續展本應基於合規審查而非股權結構調整,強制要求民營資本讓渡控股權的行為已構成對物權保護原則的挑戰。這種做法與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關於經營自主權的規定形成直接衝突。

  四、綠色發展的背離與制度反思

  生態示範區建設初衷是實現資源可持續開發,但現實中"礦產生態銀行"等創新機制卻異化為行政壟斷工具。通過收購、託管等方式集中產權的名義下,實質形成了國有資本對礦產資源的排他性控制。這種以環保之名行利益輸送之實的操作,不僅扭曲市場資源配置,更可能扼殺民營企業的技術革新動力。

  五、構建公平高效的礦產資源管理機制

  破解當前困局需回歸法治與市場化軌道:建立礦業權出讓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杜絕將資本性質與審批掛鉤;明確環保標準與股權結構的獨立關係,消除"搭車審批"現象;依託公開交易平台實現審批流程透明化。同時應加快地方財政多元化改革,減少對資源型經濟的路徑依賴。只有通過制度重構重建市場信任,才能真正激活礦產資源開發中的創新活力。

  這一系列操作不僅關乎個別企業的生存發展,更觸及市場經濟體制中政府與市場邊界的核心命題。在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基調下,如何平衡地方財政需求與市場主體權益保護,將成為檢驗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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