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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乳業行業分析:App隱私政策中的知情同意規則
 乳業 2025-06-03 16:27:18

  隨著信息科技的飛速發展,大數據時代已然來臨。截至2024年12月,我國手機網民數量達到11.05億人,較2023年12月增長1403萬人,網民使用手機上網的比例高達99.7%。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乳品企業順應潮流,創新零售方式,研發了乳業應用軟體(App),構建了「流量+內容+平台」的乳品銷售新生態。然而,乳業App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也暴露出數據泄露、數據竊聽、數據濫用等安全問題。因此,如何在保護消費者個人信息權益和促進乳製品行業經濟發展之間達到平衡,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乳業App隱私政策的告知形式

  《2025-2030年中國乳業行業市場深度研究與戰略諮詢分析報告》作為用戶了解乳品平台服務功能的首要步驟,隱私政策的告知形式至關重要。告知的「顯著性」不僅在於用戶首次使用App時,平台應通過設置彈窗、超連結等方式展示隱私政策,使用戶明確平台收集個人信息的目的、範圍和處理方式等。更重要的是,用戶後續使用軟體過程中,能夠簡便快速回看隱私條款。通過對選取的10款乳業App進行分析,除送奶工App在用戶首次註冊時未對隱私政策獨立設計超連結,將隱私政策附加在用戶協議中外,其餘軟體均採用彈窗附帶超連結方式向用戶告知平台隱私政策,且超連結真實有效,不存在設置虛假連結。在回看查詢路徑方面,通常以回看隱私政策的點擊次數是否在4次以內,判定平台是否顯著告知。經調查,僅天潤乳業需通過5次點擊方可查看隱私政策全文,其餘9款軟體可在4次以內查詢完整版隱私政策。

  二、乳業App隱私政策的告知內容

  乳業行業分析提到多數網絡平台聲明為維護用戶個人信息安全制訂隱私政策,並通過簡潔易懂語言告知用戶隱私政策具體內容。但調查發現每個軟體的隱私政策達萬餘字,且其中專業術語繁多,用戶難理解真實含義。雖然光明隨心訂、一景乳業提供簡版隱私政策供用戶閱讀,但仍不乏晦澀難懂專業術語和複雜邏輯關係。新乳業隱私政策顯示,用戶註冊需同意平台與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單,而該清單以超連結形式附於隱私政策,雖然清單首部用加粗字體承諾平台會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個人信息,但用戶點擊該連結跳轉至子界面,呈現在用戶面前的是長篇累牘聲明條文,平台並未採用簡潔易懂方式履行告知義務。

  三、乳業App隱私政策的同意方式

  考察乳業App同意方式,發現8款App採用點擊同意的方式獲取用戶同意授權。僅2款App未提供用戶同意授權選項,用戶通過手機號登錄即默認同意平台對個人信息處理,嚴重剝奪用戶自主選擇權。在選項設置方面,8款App將「同意」選項設置為鮮紅色吸引用戶注意力,而將「不同意」設置為暗灰色。「同意」字體設計採用放大加粗方式,在強烈視覺衝擊下,多數用戶會傾向於選擇「同意」。此外,調查發現,陽光乳業採用誘導式同意,即在徵求新用戶同意隱私政策對話框中,顯示「同意,並領取新人紅包」。

  四、乳業App隱私政策同意撤銷的設置

  儘管乳業App隱私政策聲明用戶享有同意撤銷權,但實際操作中,發現10款App未明確同意撤銷的操作路徑,3款App需操作5步以上方可撤銷同意,撤銷同意授權的操作路徑異常繁瑣複雜。若用戶想撤回全部授權(即註銷帳號),3款App未明確註銷帳號所需處理時長,4款App對用戶註銷帳戶設定前置程序,如妙可藍多、現代牧業對用戶餘額和資質等級有要求,天潤乳業、奶總管等需用戶身份核驗等操作方可註銷帳戶。但以上App並未向用戶聲明,如在身份核驗等操作中獲取用戶人臉等敏感個人信息,在註銷帳戶後是否匿名化、原有帳戶信息是否妥善封存。

  五、乳業App隱私政策中知情同意規則適用困境及成因分析

  (一)「全進全出」模式損害用戶知情權益

  隱私政策設計初衷是希望信息處理者對用戶信息收集和使用方式進行全面告知。用戶在充分知情後理性決定是否授權。但在信息不對稱的現實困境下,占據優勢地位的乳品企業在隱私政策設計方面,僅提供用戶全盤同意以接受服務或全盤退出放棄服務兩種選擇。隱私政策在條文內容設計方面存在如下問題:專業術語堆砌,內容冗長繁雜。條文內容不僅充斥為數眾多關涉乳品企業採用何種方式處理個人信息的專業術語,且冗長的條文內容降低了用戶的閱讀意願。在多數情況下,為儘快使用相關服務用戶草草翻閱隱私條款即勾選同意。隨意套用通用模板,隱私條款異化為免責工具。企業所宣揚為用戶設計完備詳盡隱私政策以保障知情權益,實則成為其規避法律風險的合規工具。探尋原因,隱私政策多以彈窗附帶超連結為展現形式,繁雜冗長的隱私聲明通過對話框呈現於用戶眼前時,大眾更傾向勾選「同意」而非仔細閱讀。此外,隱私政策性質界定不明,若明確其合同屬性,可通過格式條款等強化信息處理者責任。但當前因屬性爭議無法以此規制乳業平台告知義務,用戶遭遇信息泄露時,也難以通過違約責任獲得救濟。

  (二)濫用概括同意,忽視用戶信息層次性

  乳品企業多數遵循擇出機制,採用概括同意方式制定用戶信息採集行為準則。擇出機制意指信息處理者無需事前徵得用戶同意採集其個人信息,用戶登錄平台並使用相關服務即默認同意運營商對其信息採集,享有在自身信息被侵犯時拒絕並退出權利。該機制對促進信息流通和商業發展大有裨益,但忽視用戶信息保護。網絡服務提供者根據消費者差異化需求研發各類功能和應用不同乳業App,所收集個人信息不僅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電子郵箱等,亦含有指紋、虹膜、面部特徵等呈現個人生物識別特徵的敏感個人信息。立法規定運營商若收集用戶敏感個人信息應對其單獨告知,並以其作出真實有效同意為信息採集合法性依據。在擇出機制理念指導下,乳品企業制定隱私政策並未對用戶信息進行區分告知,更未就指紋、面部信息收集徵得用戶單獨同意。用戶首次登錄平台「一鍵同意」,引致後續平台在未徵詢其同意下對個人信息無限次重複使用,用戶敏感信息泄露事件頻發。

  (三)用戶同意撤銷權無法得到保障

  調查發現,乳品企業設定繁瑣複雜撤銷路徑、干擾用戶撤銷權行使。保障用戶撤銷授權作為平台隱私聲明的一部分,本應負有積極作為義務。但數據成為當今最為活躍和極具價值的生產要素,利益驅使引致技術、人力和財力處於優勢地位的網絡運營商設定繁雜撤銷路徑和撤銷授權前置條件,儘可能干擾用戶作出撤銷決定。更有平台在用戶行使撤銷權時通過彈窗等方式向用戶承諾,若用戶放棄撤銷繼續使用App,給予用戶更多服務利益和積分獎勵。在此情景下,部分用戶放棄行使撤銷權轉、繼續保留App獲取相關服務。由於網絡環境下用戶撤銷權的行使不具有溯及既往效力,平台對前期收集用戶信息如何處理是問題焦點,但多數平台並未就該問題提供清晰答覆。

  (四)乳業App監管力度不足,統一監管機構尚未形成

  據報導,移動網民App使用時長呈現穩健增長態勢,截至2024年10月,人均每日App使用時長接近5.6小時,同比增長3.7%,這進一步揭示了移動用戶對App依賴度提升。用戶使用乳業App數量與日俱增,而不同信息處理者會結合提供服務對隱私政策進行個性化設計,致使知情同意條款呈現爆炸式增長。監管部門疲於應對海量App和隱私政策,無法短時間對平台告知義務進行合理審查和及時監督。結果是信息處理者即使隱瞞侵害用戶信息權益的重要條款也可逃避處罰。此外,我國法律規定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簡稱「網信辦」)、工信部均有監管權,而各部門職責權限界定不清致使多頭監管問題嚴重。網際網路技術與傳統產業深度交融,面對諸如「平台+金融」混合類經營的新興領域缺乏對應監管部門,致使新興領域侵害個人信息權益問題頻發。

  六、乳業App隱私政策中知情同意規則優化路徑

  (一)完善告知同意機制,類型化保護個人信息

  為應對頻發的用戶信息侵權事件,乳品企業需完善隱私政策中的告知同意機制。應採用以擇入機制為主的告知同意預設規則,在用戶首次註冊時,清晰告知App可以收集的信息類型、處理方式、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單等,將用戶充分知悉並明確許可作為採集利用信息的前提。鑑於信息科技發展和網絡場景的複雜性,預設規則能在企業與用戶地位不對等的情況下,為用戶權益保護提供有效支撐,同時減少雙方交易成本,讓用戶擺脫繁雜隱私政策的困擾,助力企業專注於提供高質量產品和服務,實現雙方效益最大化。在具體實施中,乳品企業還需區分適用知情同意規則,對用戶信息進行類型化保護:敏感個人信息適用單獨同意規則。因敏感個人信息涉及用戶人格、財產和健康等重要權益,在收集處理前需詳細說明指紋、面部信息等的收集方式、目的和應用範圍,待用戶閱讀確認後點擊同意按鈕,平台方可獲得授權;若因不可抗力或維護權利人利益需交由第三方處理,必須再次徵得用戶同意。適度放寬一般個人信息使用限制。若為平台提供服務所必需,可在合理限度內以默示同意方式收集使用一般個人信息,以此平衡用戶信息保護與商業發展需求。此外,考慮到網絡場景的多樣性,用戶信息敏感性會隨場景變化,應結合具體情況適用動態同意機制,靈活應對不斷發展的網絡環境。

  (二)設置同意撤銷機制,保障用戶行使同意撤銷權

  專業信息處理流程複雜繁瑣,大眾難通過一次閱讀隱私政策充分知悉對自身權益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所有條款。乳品企業應在信息處理全過程貫徹知情同意規則,保障用戶行使撤銷權。如將用戶敏感信息轉移給合作方使用時,應再次徵得用戶同意,若用戶拒絕可行使撤銷權。應明確用戶撤銷權不同於民法意義上合同之撤銷權,為充分保障用戶個人信息自決,該處撤銷權不應受除斥期間限制。用戶對部分信息行使撤銷權時,在不影響App繼續使用前提下乳品企業應繼續提供服務。用戶註銷帳戶後,對於留存信息平台應負有忠實保密義務。

  (三)建立政府主導與乳業行業自治結合的監督體系

  面對多頭監管致使無法及時對乳業App違規收集個人信息行為處罰問題,政府應牽頭成立統一的行政監管機關,充分整合工信部、網信辦等部門行政資源,由部門「各司其職」轉變為協調配合,為用戶提供便利規範的維權路徑。需注意的是,僅構建政府主導的監管體系無法充分解決網際網路、大數據領域新興問題。核心是構建政府主導、行業自治結合的監管體系。現階段,我國乳製品行業自律規則在法律制度中缺乏清晰定位,行業協會多由政府推動形成,缺乏獨立性與行業自主管理性。因此,建議借鑑域外立法模式,政府組建統一行政監管機關的同時,賦予乳製品行業協會更多自主權。具體而言,行業協會可履行以下職能:制定行業標準。圍繞乳業App隱私政策制定、個人信息收集規範等,出台符合行業特性的自律準則,為企業提供明確指引。開展行業認證。對嚴格落實用戶信息保護的企業授予認證標識,增強企業公信力,同時推動行業整體合規水平提升。發布行業報告。定期梳理乳業App隱私保護現狀、典型案例及風險預警,為政府決策和企業整改提供參考。

  七、總結

  科技發展催生制度變革,源於前資訊時代的知情同意規則應用於乳業App隱私政策存在較多問題。作為個人信息保護領域核心規則,知情同意發揮無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應時代變遷作出改良、更好服務於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是知情同意規則向前邁進的實踐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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