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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動態:新牆體材料預收基金退款加快
 新牆體材料 2009-01-01 16:33:00

   【慧聰建材網】「按照新政策精神,一家建築企業可提前大約兩年時間拿到預繳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退款。」筆者從市發展新型牆體材料辦公室了解到,浙江省金華市將加快預收專項基金退款工作,這有利於減少占用企業資金時間,為身處困境的一些建築企業提供政策扶持。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和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預收和退還結算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市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徵收與使用管理的具體情況,我市決定在嚴格執行國家專項基金徵收管理有關政策的基礎上,加快退還企業預繳基金。

    據了解,專項基金屬於政府性基金,各地各部門無權擅自減免,不得擅自改變專項基金的徵收對象、徵收範圍和徵收標準。按照此前相關規定,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按照工程概算或批准規劃許可證或施工圖紙確定的建築面積繳納專項基金預收款,標準為每平方米10元。待工程結頂後,由發展新型牆體材料辦公室審核,在建設單位提供工程結算表後方可辦理結算退款手續。

    市發展新型牆體材料辦公室主任陳鼎告訴筆者,根據新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對按規定預繳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建築工程,建設或施工單位提供建築項目已通過設計審圖確定使用新型牆體材料證明,建設單位與新型牆體材料企業簽訂購貨合同,並向發展新型牆體材料辦公室書面承諾按設計要求使用新型牆體材料的,可申請提前退還50%的預繳專項基金。餘額待主體工程完工後,按政策規定辦理退還清算手續。對不履行承諾、弄虛作假的建設單位,要依法追繳該基金,並給予相應處罰。這樣,平均下來,一家建設企業可以提前一年半到兩年時間拿到退款。

    另外,新政策還為2007年12月31日前徵收且至今未辦理預繳專項基金退還結算手續的工程預留了空間。根據新政策,此類情況的工程,項目已完工並符合退款條件的,可在收到預繳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催辦結算通知書後,經法人代表簽字確認,連同相關材料於2009年12月31日前到市發展新型牆體材料辦公室辦理退款手續。

    對2007年以後預繳專項基金的項目,使用單一品種新型牆體材料的,主體工程完工經現場驗收,發展新型牆體材料辦公室將按規定程序辦理專項基金退還清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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