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中國首次出台關於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國家級專項規劃。昨日,國務院正式發布《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首次界定了262個「資源型城市」,他們將作為維護能源資源安全的保障地、推動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主戰場。
規劃顯示,目前我國有67個城市由於自然資源趨於枯竭,經濟發展滯後、民生問題突出、生態環境壓力大,被列為衰退型城市。廣東韶關市也不幸位列其中。此外,還包括23個地級行政區、22個縣級市、5個縣(自治縣)、16個市轄區(開發區、管理區)。
針對資源型城市的重點難點問題,將設立專門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資金,改善民生,解決歷史遺留難題,包括失業礦工再就業、廢棄坑礦、沉陷區等地質災害隱患的治理等。
資源型城市普遍存在「一業獨大」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指出,資源型城市普遍存在資源型產業「一業獨大」的問題,產業結構不合理,資源型產業比重大,不利於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262個城市的礦產資源開發的增加值約占全部工業增加值的25%,比全國平均水平高一倍左右。而其第三產業比重則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2%。杜鷹認為,這一產業格局,將導致其他產業難以發展,接續替代產業發展滯後,一旦資源開發接近枯竭以後,就會出現「礦竭城衰」。
「現在不是從零開始,而是從負數開始」,杜鷹指出,首先要建立長效發展機制,解決資源型城市的歷史欠帳。
廣東僅4縣市被評為資源型城市
262個資源型城市中,廣東只有4地入圍,分別是韶關、雲浮、高要市和連平縣。
雲浮、高要和連平縣均屬於成熟型城市,即資源開發處於穩定階段,資源保障能力強,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是現階段我國能源資源安全保障的核心區。未來發展重點是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提高城鎮化質量。
相比其他省市,廣東入圍的城市僅在全國排名第23位,而京津滬三市則未入圍。
「礦產資源在全國分布不均,我們只是根據礦產資源分布而劃分」,杜鷹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是否納入資源型城市,以及入圍城市數量的多少,與該地區未來的經濟發展「並沒有直接關係」。
資源型城市如何確定?
範圍確定遵循定量界定為主、定性判斷為輔的原則。首先,設定產業結構、就業結構、資源市場占有率三項指標,滿足其中一項的城市作為礦業城市。其次,設定森林資源潛力和資源開發能力兩項指標,同時滿足這兩項指標的作為森工城市。在定量界定基礎上,綜合考慮資源開發歷史悠久和布局有國家重點資源型企業的城市,由此界定出262個資源型城市。
中國67個衰退型城市
地級行政區24個
烏海市、阜新市、撫順市、遼源市、白山市、伊春市、鶴崗市、雙鴨山市、七台河市、大興安嶺地區、淮北市、銅陵市、景德鎮市、新余市、萍鄉市、棗莊市、焦作市、濮陽市、黃石市、韶關市、瀘州市、銅川市、白銀市、石嘴山市;
縣級市22個
霍州市、阿爾山市、北票市、九台市、舒蘭市、敦化市、五大連池市、新泰市、靈寶市、鍾祥市、大冶市、松滋市、潛江市、常寧市、耒陽市、資興市、冷水江市、漣源市、合山市、華鎣市、箇舊市、玉門市;
縣(自治縣)5個
汪清縣、大余縣、昌江黎族自治縣、易門縣、潼關縣;
市轄區(開發區、管理區)16個
井陘礦區、下花園區、鷹手營子礦區、石拐區、弓長嶺區、南票區、楊家杖子開發區、二道江區、賈汪區、淄川區、平桂管理區、南川區、萬盛經濟開發區、萬山區、東川區、紅古區。
考核是否掛鉤GDP需因地制宜
十八屆三中全會已經明確,在國家重點扶貧開發工作的重點縣不考核G D P。對於資源型城市的考核,又是否會延續這一觀念?
「是否考核GDP,將來可能要根據國家主體功能區的規劃而定」,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表示,類似禁止開發區等地,確實不應該再考核GDP,從而有利於引導地方政府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到生態環境的保護和可持續發展上,而非不顧條件盲目地招商引資,或過度開發本地資源。
「現在資源型城市發展存在很突出的問題,就是過度、超強度開發資源,叫『油水快流』。我認為,這是不太正確的政績觀」,杜鷹表示,未來一旦形成了資源要素價格的形成機制、資源開發利益的分享機制,以及生態環境的補償機制,單純追求G D P的問題就可以解決。
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將立法
針對可持續發展宏觀層面的制度問題,現有的法律法規將修改完善。規劃明確推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立法。將研究制定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條例,政府、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在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將得以明確,從而能夠協調和規範各利益相關主體之間的關係。
加大對塵肺病等職業病救治力度
「老工傷」人員也將逐步納入工傷保險。規劃指出,將逐步解決關閉破產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等問題,並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社會救助制度。礦區將構建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網絡,塵肺病、慢性胃炎、皮膚病等礦業工人職業病和常見病,其預防和救治力度也將加強。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也有望得到解決。
廣東4個資源型城市
地級行政區:韶關市、雲浮市
縣級市:高要市
縣:連平縣
262個資源型城市分為四類
成長型城市(31個)
成熟型城市(141個)
衰退型城市(67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