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的一個夜晚,30多歲的黃石女子小艷(化名)在路邊攔車時,被黃石男子周某騙入車內,並被帶至武漢慘遭輪姦。記者昨悉,周某將於今日在黃石受審,法院指控其涉嫌犯強姦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3項罪名。
周某1985年生,家住鐵山。2001年7月,他因犯搶劫罪被鐵山區法院判刑兩年,緩刑3年;2002年7月因犯盜竊罪被鐵山區法院判刑兩年8個月;去年9月,他因吸食毒品被武漢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今年5月再次因吸毒被黃石警方行政拘留。
將等車女子騙上車進行輪姦
今年4月21日凌晨3時許,周某夥同武漢人張某(另案處理)駕車經過大冶市還地橋鎮的一個路口時,將路邊攔車欲回黃石市區的小艷騙上車。當時小艷以為這是一輛跑客的「黑的」,對方一招手,小艷沒多想便上了車。
當車行至黃石鐵山區至鄂州市碧石鎮的交會處時,周某將車停下欲與小艷強行發生性關係,因小艷強烈反抗而未得逞。
隨後,張某採取暴力手段並加以威脅,強行與車上的小艷發生性關係。此後,周某與張某將小艷帶至武漢市東西湖新技術開發區龍泉鎮流芳街升華村「升華農家樂」餐館內,在該餐館的二樓開了一個房間。隨後,周某與張某先後在該房間內強行與小艷發生了性關係。
當日下午,小艷趁人不備,突然從二樓跳下,大呼「救命」,周圍人發現後立即報警。周某和張某則逃走。
網購不給錢 持刀搶包裹
今年5月下旬,武漢警方抓獲了張某。據張某供述,4月21日凌晨,他和周某在黃石開車,準備進城「找小姐」,碰巧發現一名女子在路邊等車,便假裝是「黑的」將女子騙上車。
5月底,鐵山警方將周某抓獲歸案,當時,他正召集幾名「癮君子」在鐵山的家裡吸毒。
周某落網後,警方經過深挖,發現他還夥同張某干過多起違法犯罪的勾當。
今年5月,周某通過網際網路訂購了一套汽車干擾器和萬能鑰匙,準備賣家送貨來的時候,只拿貨,不給錢。
5月11日下午4點40分許,武漢順豐速運有限公司黃石分公司下陸營業部職工柏師傅根據周某的要求,將其訂購的包裹送至鐵山區武鋼大冶鐵礦彩門附近路段。這時,前來取包裹的周某與張某拿出隨身攜帶的刀具,並以語言相威脅,搶走了柏師傅手中的包裹。後經鑑定,被搶包裹價值1600元。
為收賭場護場費 將護場人砍成重傷
周某的犯罪經歷還沒有結束。
2009年3月份的一天,周某到朋友馮某、黃某(均已判刑)以及曹某(另案處理)等人在大冶市的租住屋內閒談,黃某說最近手頭沒有錢,馮某便提議到他同灣的馮某某開設的賭場去護場子,以獲取護場費,但前提是要將為馮某某護場的盧某砍傷才行,周某等人聽說後,均表示同意去砍盧某。
同年3月26日,周某與黃某分別邀人攜帶砍刀去砍盧某,並由黃某出資購買了蒙面罩、手套等作案工具。此後,眾人分別乘坐兩輛小轎車在大冶市區尋找盧某。
當晚10時許,盧某陪同他人在銀行的自動櫃員機取款時,被黃某等人發現,黃某等人隨即持刀圍住盧某一陣亂砍,作案後逃離現場。後經鑑定,盧某的損傷程度構成重傷。
被指控「三宗罪」 或面臨15年刑罰
今年11月4日,檢方將周某起訴至法院。檢方認為,周某夥同他人以暴力、脅迫等手段輪姦婦女,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36條第三款第四項的規定,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等方式搶劫他人所有的財物,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64條的規定,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周某以傷害他人身體為目的,夥同多人持刀傷害他人,致一人重傷,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34條第二款的規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黃石市澄月法律服務所主任陳敬義認為,根據此案的犯罪情節,周某可能面臨15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年輕女性要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夜晚回家時最好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攔車,尤其是「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