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但如今,問題卻很明顯地顯現出來。有關人士認為,有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費旅遊、亂開會、亂加班、公費出差以及大吃大喝等差旅費開支混亂,已成為滋生腐敗問題的「黑洞」。
5月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在其官網上發布了《本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其中第12條和第17條規定, 自治區各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依照財政部制定的分地區標準執行。
記者在梳理中發現,這份「標準表」在多地財政廳官網上「露臉」。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省部級幹部住宿費限額標準統一為800元每人每天,各地之間沒有差異。
廳局級幹部標準介於450元至500元之間,其他人員的住宿標準則從310元到350元不等。
而在伙食補助費標準方面,除西藏、青海和新疆地區定為120元每人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標準為100元。
多個省份公布幹部差旅食宿標準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財政部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差旅費標準,並根據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等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根據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酒店行業競爭格局分析及發展趨勢研究報告了解到,在那次出台的新規中,就輿論普遍關心的住宿費和餐費,財政部並未確定具體的數額,而是明確由各省財政廳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地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標準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費用限額標準。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廣西、上海、安徽、山東、貴州和四川等地財政廳參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均在官網上公布了這份差旅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標準表。
分析:在北京吃青菜和在拉薩不是一個概念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認為,「各個地方實際情況不一樣,肯定會有一些差異。以住房為例,一線二線三線地區的物價水平和生活水準不一樣,標準自然會不同。」
劉尚希表示,「差旅費的制定要綜合考慮當地的實際情況。比如在北京吃青菜和在拉薩吃青菜不是一個概念,青菜運送到拉薩地區還需要考慮運費成本。」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蔣洪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為了體現不同級別官員在待遇上的差異,在住宿費用上設立不同的標準「還是必要的」。「但是差別不宜過大,對於級別稍高的官員而言,保證三星級的酒店標房就足夠了,在住宿費用上超出的部分應由公務人員自己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