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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局組建完畢 從籌備階段上升到國家行為
 不動產登記 2014-01-01 08:59:28

  繼國務院明確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後,國土資源部2014年1月26日表示,在該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至此,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組建完畢。

不動產登記局組建完畢

  不動產登記局人員編制確定:定編24人中13人為領導

  根據中央編辦有關通知和批覆,國土資源部近日確定不動產登記局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和內設機構等「三定方案」。不動產登記局包括10方面主要職責、6個處和24名工作人員。其中司處領導13人。

  根據國土資源部網站公布的「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地籍管理司(不動產登記局)是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登記和組織指導土地調查、統計、遙感監測、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的職能部門。

  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了解到,不動產登記局主要職責則包括擬訂全國地籍管理和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法律法規草案、規章;擬訂不動產確權和權屬爭議調處的規則、辦法;制定不動產登記、土地調查統計、不動產權籍調查和土地遙感監測的標準規範;擬訂不動產登記、土地調查、不動產權籍調查中介機構和人員管理辦法等在內的10方面職責。

  不動產登記局局內設綜合處、登記處、權屬處、權籍信息處、調查處、監測與統計處6個處。24名人員編制包括司長(不動產登記局局長)1名、不動產登記局常務副局長1名、副司長(不動產登記局副局長)2名、處長6名、副處長3名、其他工作人員11名。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3-2017年房地產行業市場競爭力調查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

  國土部不動產登記局的10方面主要職責:

  1、擬訂全國地籍管理和不動產統一登記相關法律法規、規則辦法、標準規範

  2、會同林業、海洋等部門登記發證

  3、指導監督不動產登記工作

  4、負責各類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

  5、提出解決不動產權屬問題的政策建議

  6、組織開展土地權利制度研究

  7、負責定期組織全國性土地調查和變更調查

  8、指導地方地籍調查工作

  9、組織實施國家土地遙感監測工作

  10、以及承辦國土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專家:不動產登記開始「動真格」

  國土部今年5月下發《關於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的通知》,成立了不動產登記局。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告訴記者,不動產登記局「三定」方案出台後,意味著不動產登記從過去的籌備階段,已經上升到國家行為並完成了頂層設計,意味著將開始「動真格」。

  此前,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關的職能,散落於十多個部門,在許多城市,實行房、地分開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其上房屋則在房產管理部門登記。此外,耕地、草原、林地、海域使用權等又分散在不同部門,涉及國土、住建、農業、林業等多個部門。而設立不動產局,就是要整合這些職能。胡星斗說,不動產登記局的掛牌與三定方案的確定,表示不動產登記工作有了統一的領導、規劃、步驟,將會把過去散布在各個領域的不動產登記信息進行匯總,也對過去並不清晰明朗的小產權房、農村集體土地、單位自建房等有了更清晰更權威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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