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 第10號。經2004年12月8日商務部第1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為規範汽車品牌銷售行為,促進汽車市場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汽車品牌銷售活動,適用本辦法。全文共六章四十六條。
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已向社會各界征尋過意見的新《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最終版本仍在等待另一隻「靴子」落地。
日前,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新《辦法》目前已進入部委的會簽環節,由於各方對這一管理辦法的意見尚未達成統一,最終版本推出尚沒有明確的時間表。
據記者了解,新《辦法》將取消在中國實施了十多年的汽車品牌授權銷售制度,非授權銷售方式有望面臨新的發展機遇,而售後服務領域的多元化與開放式經營或將全面開啟。不過,業內人士表示,這樣大尺度的放開需配套政策的出台和市場誠信體系的建立。
瞄準品牌授權模式
2014年12月,《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出爐,向社會各界徵詢意見。並有消息稱,新《辦法》有望在今年1月正式公布。
對此,一位汽車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近日向記者透露,「目前,新《辦法》已進入部委會簽階段,最終何時出台還不得而知。」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表示,「修訂《辦法》主要是為了解決廠家和經銷商一直存在的不平等關係,並剔除老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中與《反壟斷法》不一致的條款。」
從去年開始在汽車流通領域頻頻開出的罰單來看,監管部門對於汽車流通領域中的壟斷現象給予了高度關注。
業內有觀點認為,以品牌授權經營為核心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是壟斷的始作俑者。根據新《辦法》徵求意見稿中的條款,汽車經銷商是從事汽車銷售及相關服務活動的經營者。這一新定義,無疑淡化了經汽車供應商品牌授權的制度。
相關配套政策欠缺
隨著授權制度的取消,《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汽車廠商的經營行為也進行了較多限定,比如廠家不得實施產品搭售、規定銷售目標等行為、不得規定經營場所面積等;同時,要求汽車廠家向售後服務商公開技術信息,並不得限制零部件供應商的銷售對象。
對此,一位汽車行業協會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十年前實施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已經不能滿足目前汽車銷售的需要,但是在各項配套制度缺失的情況下,全方位開放汽車市場的准入與經營,也同樣存在一定的風險。」
他舉例稱,就放開汽車配件市場而言,目前在我國誠信體系還未建立,流通在市場中的各種假冒偽劣產品比比皆是,而在對社會維修廠的經營行為與規範尚缺乏法律約束的情況下,放開經營很可能將擾亂市場,並損害消費者的權益。
今年1月1日,交通部等十部委共同印發的《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正式實施。該《意見》明確要求破除維修配件渠道壟斷,鼓勵原廠配件企業、生產企業向汽車售後市場提供原廠配件和具有自主商標的獨立售後配件;允許授權配件經銷企業、授權維修企業向非授權維修企業或終端用戶轉售原廠配件;車主享有使用同質配件維修汽車的權利。
《意見》的實施,意味著汽車原廠配件不再成為4S店的專供品,也意味著汽車維修配件的壟斷局面終於被打破。但業內人士評價稱,《意見》對社會維修機構的行為並未做強制性約束。
更多汽車銷售行業市場預測信息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3-2018年中國汽車銷售行業市場調研預測報告。
新市場規則愈發重要
2014年年中,發改委在汽車流通領域啟動反壟斷調查,以涉嫌價格壟斷等為由對包括奧迪、克萊斯勒等汽車廠商及經銷商開具了高額罰單;2014年年末,又出現了寶馬經銷商聯合「逼宮」廠家的極端事件,這導致汽車品牌授權制度由修訂轉為取消。
對此,上述汽車行業協會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不管廠家和經銷商的權利和責任如何界定,不管未來汽車零配件市場放開的尺度有多大,最終的決定者都應該是市場,《辦法》需要做的只是指引方向和確定發展原則,而不宜做過於細緻的規定。」
汽車經銷商的態度更為積極。一位經銷商集團負責人表示,「如果中國汽車市場的銷售模式由市場決定,一旦廠家規定的條款經銷商不滿意,我們可以簽訂代理合同,如果簽訂了就照章執行。」
自2014年10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後,汽車「大賣場」、汽車「超市」等銷售形式受到鼓勵。今年年初,龐大汽貿就公開表示,已在秦皇島等地建成汽車超市,未來計劃在全國範圍內建設100餘家類似的經營場所。
汽車廠商也在新的市場環境中尋求變革。廣汽集團開始醞釀為廣汽傳祺、廣汽三菱、廣汽菲亞特等旗下品牌搭建統一的銷售渠道。近日,華晨集團旗下上市公司申花控股也發布公告稱,計劃投資5000萬元在河南開封興建汽車博展園,經營範圍包括中華、金杯汽車的銷售、零部件銷售等。
可以預期,隨著國內汽車市場環境的變化,汽車銷售和售後服務模式必將發生變革。在這一趨勢下,新市場規則的建立顯得愈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