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安全,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加快建立科學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嚴把從農田到餐桌、從實驗室到醫院的每一道防線。
年底完成國標整合工作,構建國家標準體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已清理近5000項食品標準,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492項,並將於今年底完成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工作,基本構建由1100餘項食品安全標準組成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
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明確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制定、公布,這有利於加強標準制定與標準執行的銜接,增強標準制定的適用性、配套性和針對性。食品安全相關資訊可查詢《食品安全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下一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在衛生計生委的統一組織下,發揮執法一線和檢驗檢測方面的優勢,積極參與、共同努力,構建最嚴謹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
下力氣解決瘦肉精等問題,研究在許可證上曬出責任人
負責人表示,實現最嚴監管,首先是源頭嚴防。抓好源頭嚴防,必須首先在防範農藥獸藥殘留、非法添加上下功夫。
在完善標準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範農藥使用,下力氣解決高劇毒農藥違規使用、抗生素濫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和孔雀石綠等突出問題。
嚴格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管理,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行為的監管,加大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餐飲服務單位等的現場檢查,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其次是過程嚴管。在食品藥品監管中要加強日常監管,推進責任「上牆」,公布許可責任人和日常監管責任人,研究在許可證上「曬」出許可責任人、日常監管責任人的姓名,接受社會監督。
負責日常監管的食品檢查員每周要到生產經營企業去現場檢查一次。接到消費者舉報或看到媒體曝光後,要及時赴現場調查取證,同時要及時公布檢查信息。
最後是風險嚴控。用好抽檢監測這個手段。市縣兩級著重對食用農產品的農藥獸藥殘留、加工和餐飲企業的非法添加問題進行定期抽檢;國家和省級主要對大型食品企業、消費量大的重點產品進行定期抽檢。此外,食藥監部門將督促企業建立產品追溯體系,讓食品藥品全程可控可追溯。
此外,在問責方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負總責。對責任不落實、監督管理不力、失職瀆職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加大督查考評力度,推動地方把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府和領導幹部績效考核體系,發揮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促進地方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新《食品安全法》處罰愈加嚴厲,設行業終身禁入制
有人說,有些國家在食藥領域的處罰極為嚴厲,非法商家往往會傾家蕩產,並且終身禁入,我國為什麼沒有採取這樣的嚴厲程度?
負責人表示,不同國家的國情不同,不能簡單對比。有些已開發國家食品藥品產業發達,監管起步較早,法制體系較為完備,而我國食品藥品監管起步較晚,安全基礎薄弱,特別是食品行業小散亂問題突出,大部分是小企業,還有不計其數的小作坊、小攤販。國情不同決定了法律體系不同,不可能照搬其他國家的法律。
近年來新制定修訂的法律法規在處罰上愈加嚴厲。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進一步加大了對食品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比如,提高罰款額度。《食品安全法》第123條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經營病死、毒死動物肉類的行為,罰款額度由原來的最高可處貨值金額10倍罰款修改為最高可處貨值金額30倍罰款。
比如,引入了行政拘留。《食品安全法》第123條對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經營病死畜禽,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予以行政拘留。從原先的行為罰、財產罰到現在人身自由罰,對嚴重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的處罰升格了一個檔次。
再比如,規定行業終身禁入。《食品安全法》第135條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