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在工業經濟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國成為全球第二產能煉油國後,煉油能力結構性過剩減緩,平均每家煉廠的加工能力為645萬噸/年,原油加工能力均在1000萬噸/年以上,以下是煉油行業定義及分類分析。
2019年作為我國煉油工業進入「十三五」的第一年,整體運行良好,煉油能力較2015年略有增加,開工率有所上升,煉油毛利增加。根據煉油行業分析數據,截至2019年底,我國煉油能力為7.5億噸/年,較2018年淨增煉油能力24萬噸/年;受地煉開工率大幅上漲所致,我國各類煉廠平均開工率76.7%。
煉油行業定義及分類指出,煉油是將原油或其他油脂進行蒸餾不改變分子結構的一種工藝,由於在石油煉製過程中,原油必須經過一系列工藝加工過程,才能得到有用的各種石油產品。一般是指石油煉製,也就是把原油等裂解為符合內燃機使用的煤油、汽油、柴油、重油等燃料,並生產化工原料,如烯烴、芳烴等,現在的煉油廠一般為油化結合型煉廠。
我國市面上的煉油可以分為燃料型、潤滑油型和化工型。
1、燃料型:主要產品用做燃料的石油產品。除了生產部分重質原料油以外,減壓餾分油和減壓榨油通過各種輕質化途徑轉換為各種輕質原料。燃料型有包括:常壓蒸餾-鉑重整型、常減壓-催化裂化-焦化型、常減壓-催化裂化-加氫裂化-焦化型三種類型。
2、潤滑油型:此類方案除生產燃料外,部分或者大部分減壓餾分油和減壓渣油還被生產各種潤滑油產品,由於一部分原料用來生產潤滑油,因此,燃料和石油化工原料的產率就相應地降低。
3、化工型:此類方案除生產各種燃料外,還利用催化裂化裝置生產的液化氣和鉑重整裝置生產的苯、甲苯、二甲苯等作為化工原料,生產各種化工產品如合成橡膠、合成纖維、塑料、合成氨等,使煉廠向煉油-化工綜合企業發展。這種加工方案體現了充分利用石油資源的要求,也是提高煉油廠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是目前石油加工的發展方向。
煉油行業定義及分類指出,2020年年初,我國油氣改革開始逐漸深入,我國原油進口權和進口使用權向民營企業逐步放開,地方煉油能力得到進一步釋放。國家對22家獲批的地方煉廠發放了每年8000多萬噸的原油使用配額,再加上成品油地板價出台,民營企業預計在2020年原油進口量暴增、開工率不斷創新高。
預計到2020年,地煉原油進口總量將達1億噸,占國內原油進口總量的25%,成為原油進口的生力軍;地煉市場份額或將從2016年的23%增至超30%,憑藉價格優勢及其經營的靈活性,其對市場批發價的影響力將進一步增強;地煉未來將逐步整合銷售終端,質量水平和品牌能力將有大的提升。未來國內成品油市場將出現民企崛起推進,主營煉油企業存量市場和增量市場受到嚴重擠壓和衝擊的局面,市場競爭將進一步加劇。
目前,我國石油煉化裝置規模超過2000萬噸/年的僅有三家,其餘大部分為小於 1000 萬噸/年的煉化裝置。煉油廠數量超過200家,相比之下,平均煉油能力僅為320萬噸/年左右,除了兩桶油旗下煉廠的平均規模與世界煉廠754萬噸/年的平均規模接近,其它均有較大差距。山東地煉產能規模平均在200萬噸~500萬噸。其中36家主要煉廠平均煉油能力為344萬噸,煉油能力超過500萬噸的只有10家,即使規模最大的東明石化也僅剩約900萬噸產能。
展望未來,我國新投產、在建/規劃的煉油項目體現了明顯的基地化、大型化趨勢。這些項目的煉油能力都達到1000萬噸/年以上的規模,採用世界先進的技術,其設計、建設、生產運行和管理都能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同時,民營企業成為中國煉油化工發展的生力軍,以上便是煉油行業定義及分類分析所有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