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國氧氣瓶行業政策顯示,氧氣瓶是用於因缺氧引起的呼吸系統疾病 (如哮喘、支氣管炎、肺心病等)、心臟及腦血管系統疾病 (如:冠心病、心肌梗塞、腦溢血、腦梗塞) 的輔助治療,以緩解其缺氧症狀; 也可用於保健吸氧或緊張腦力勞動及體力勞動後疲勞的快速解除。現對2015年我國氧氣瓶行業政策及環境分析。
氧氣瓶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顯示,為保障氧氣瓶的使用安全,國家先後頒布了《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永久氣體氣瓶充裝規定》等法規和標準,對氧氣瓶的設計、製造、檢驗、充裝和使用等都做了科學和明確的規定。
1.使用的氧氣瓶必須是國家定點廠家生產的。新瓶必須有合格證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
2.氧氣瓶必須按規定定期檢驗。超期的氣瓶嚴禁充裝。
3.氧氣瓶禁止與油脂接觸。操作者不能穿有油污過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觸氧氣瓶及其附件。
1.超檢驗期充裝。根據原勞動部《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氧氣瓶必須每3年檢驗一次。其目的是為了及時查清氧氣瓶的安全狀況,及時發現缺陷和隱患以避免事故的發生。但目前使用中氧氣瓶超檢驗期充裝的現象較為嚴重,給安全使用帶來了嚴重的隱患。
2.附件損壞、丟失。氧氣瓶的附件中有瓶閥、手輪、瓶帽和防震膠圈。瓶帽是為了防止氣瓶瓶閥在搬運過程中被撞擊而損壞,甚至被撞斷使氣體高速噴出,推動瓶閥和手輪向前高速飛動造成傷亡事故。防震圈是為了防止氣瓶受撞擊的一種保護裝置,要求具有一定的厚度和彈性。《氣瓶安全監察規程》明確規定,運輸和裝卸氣瓶時,必須配帶好防護帽。但在實際使用中氧氣瓶附件齊全的很少,大多數沒有瓶帽、手輪,瓶閥傷痕累累,閥杆被撞彎,甚至嚴重變形,給安全使用帶來嚴重威脅。
3.太陽曝曬。《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氣瓶運輸,夏季使用時應防止曝曬。因為氧氣瓶的容積是有限的,曝曬會使瓶內介質溫度升高,導致瓶內壓力驟增,使氣瓶處於危險狀態。有些用戶在運輸中沒有採取遮陽措施,夏天使用時將氧氣瓶置於太陽下暴曬。尤其是夏季公路溫度經常達到40多度,倘若氣瓶本身存在缺陷,充裝過量或者相互撞擊,就有可能發生爆炸事故。
4.安全距離不夠。《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氧氣瓶使用時必須距明火10米以外,貯存時嚴禁和乙炔瓶同室存放。許多用戶卻忽視了這項要求,存在著焊接作業時氧氣瓶距焊接點的距離不夠10米,氧氣瓶、乙炔瓶同室存放的現象。一旦氣瓶漏氣,遇上明火發生爆炸,將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