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2025年,中國集成電路產業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正迎來新的發展機遇。數據顯示,集成電路產業作為電子信息產業的核心,近年來在稅收優惠政策的推動下,取得了顯著進展。然而,面對國際競爭和技術創新的挑戰,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仍面臨諸多問題。本文將探討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現狀、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以推動該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集成電路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指出,近年來,國家出台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以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這些政策涵蓋了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關稅等多個方面,旨在通過減輕企業稅負,促進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
增值稅優惠政策
留抵退稅:自2011年11月起,國家同意興建的集成電路項目中,企業因購買設備支付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可以退還。2017年2月24日起,企業在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時,可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基礎上扣除退還的稅額。
零稅率政策:2016年出台的財稅政策中,明確規定轉讓電路測試等方面的技術,實行零稅率。
分期納稅:2020年7月27日至2030年12月31日,因承建集成電路項目,企業從國外購買新設備,除國家特別規定不能免稅的商品外,可分期並免滯納金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
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3%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增值稅稅負超過3%的部分落實即征即退政策。
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減免企業所得稅:集成電路企業生產0.8微米(含)以下或130納米(含)線寬產品,以及國家支持的集成電路設計、生產企業,自獲利年起可享「兩免三減半」所得稅政策。生產130納米線寬產品的企業,可以延長虧損結轉的時間。生產0.25微米以下或65納米以下線寬產品,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或150億元且經營超過15年的企業,可享受所得稅「五免五減半」的政策。2020年起,國家支持生產28納米(含)以下線寬產品,且經營周期長於15年的重大集成電路項目,前十年企業不需要繳納所得稅。
加速折舊政策:2012年、2021年、2022年出台的財稅政策中,允許集成電路設備生產企業縮短折舊年限至3年,100萬元以下研發儀器可一次性扣除,100萬元以上的研發儀器可加速折舊。購買價格低於500萬元的器具或設備,可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
研發費用扣除政策:2023年9月出台的政策中,明確規定2023—2027年期間,集成電路研發未轉為無形資產的研發費用可按12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可按200%進行稅前攤銷。職工培訓費可單獨核算,並在企業所得稅中全額扣除。技術轉讓所得低於500萬元的可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關稅優惠政策
免徵進口關稅:2014年、2019年、2021年出台的財關稅政策中,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免徵進口關稅的集成電路企業清單,對於進口國內難以生產或生產的產品性能不足且用於生產的材料及設備,可按免徵進口關稅的相關政策執行。
儘管國家出台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但在實際落實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政策的實施效果。
缺少吸引集成電路領域優秀人才的稅收優惠政策
人才是企業成長的核心,特別是傑出人才對於推動集成電路企業的科技創新尤為重要。然而,目前我國尚未制定吸引集成電路領域人才的稅收優惠政策,導致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不強。企業為吸引優秀人才而增加的支出,進而加大了研發投入力度,最終影響了企業從事研發工作的積極性。因此,國家需要從政策層面制定吸引集成電路領域人才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吸引優秀人才進入該行業。
促進集成電路技術創新的優惠政策不健全
現有稅收優惠促進了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但與國外先進技術仍有差距,需繼續實施並完善稅收激勵,鼓勵企業增加技術創新投入。當前,我國制定的促進集成電路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仍存在一些問題:
對集成電路企業界定的標準相對較高,很多企業難以按照稅收優惠相關政策執行。
沒有給予集成電路領域的中小企業較大的政策支持力度。
沒有出台財政稅收政策,支持集成電路企業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不利於技術創新成果的轉化。
減免集成電路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存在不合理之處,研發經費歸集及認定標準複雜,程序煩瑣,操作不便,容易產生稅務風險,降低稅收優惠政策的效果。
沒有制定促進集成電路企業融資的稅收優惠政策
集成電路產業需要大額投入且風險高,缺少國家政策支持下,企業難以獲得社會資本,融資挑戰大。現有稅收優惠不完善、力度不足。集成電路技術快速發展,突破先進技術的難度越來越大,需要投入的研發資金越來越多。但因集成電路行業具有較高風險,銀行等機構給集成電路企業發放融資資金的意願較小。同時,許多中小企業因不符合集成電路企業的認定標準而難以獲得稅收優惠或減免,且由於規模較小獲得社會資本投入的可能性亦小,進而影響了集成電路企業技術創新的發展,最終出現了惡性循環現象,增加了我國集成電路企業轉型發展的難度及阻力。因此,政府有必要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支持民間投資向集成電路行業注入更多資金,以緩解這些企業在推進創新過程中遇到的資金短缺問題,進而促進集成電路企業的穩健增長。
為解決上述問題,進一步推動集成電路產業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稅收優惠政策:
制定吸引集成電路領域優秀人才的稅收優惠政策
我國集成電路產業處於快速發展期,急需優秀人才,人才缺口問題亟待解決。對此,需要採取以下措施:
引進長期從事集成電路產業研發的尖端人才,通過財稅政策吸引集成電路產業的高端人才,對國外引進的人才提供個人所得稅減免和購房稅收優惠,支持其在中國長期定居,推動產業發展。
對集成電路企業在從國外引進人才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中,在企業所得稅上給予優惠,鼓勵企業吸引海外優秀人才。
對企業在開展員工業務培訓、行業合作交流及培訓基地建設等方面的投入,提供稅收減免,降低企業的相關成本。
鼓勵集成電路技術擴散及轉讓,對企業、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個人在轉讓過程中的相關所得,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加大優惠力度,推動集成電路技術實現快速推廣及應用。
健全集成電路技術創新的優惠政策
完善集成電路技術創新的優惠政策,對於提高集成電路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十分有利:
降低集成電路企業獲得稅收優惠政策的相關標準,讓更多企業能夠被納入政策優惠的範圍內,支持集成電路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
關注對中小集成電路企業的扶持,提供一些稅收優惠措施,縮小不同規模集成電路企業之間的稅收優惠差距,激發中小型企業的創新動力,或根據企業的研發投入和成長階段制訂更靈活的優惠政策,確保稅收優惠能夠更加精準地支持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發展。
健全促進集成電路企業融資的稅收優惠政策
給予集成電路企業開展融資活動所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能夠增強集成電路企業的融資能力,幫助其發展壯大:
擴大風險投資稅收優惠的覆蓋面,讓更多參與者受益於該政策。給予所有投資集成電路產業的企業稅收減免優惠,包括創業投資者,以增加企業的資金來源。
優化投資風險補償的稅收優惠政策,明確制訂有關投資風險補償的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對獲得稅收優惠政策補償的投資標準、投資條件、投資期限等條件進行具體的規定,營造社會資本參與集成電路產業投資的良好環境。集成電路行業現狀分析指出,根據創投企業相關規定,將投資額、投資期限作為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重要條件,對於獲得風險投資而實現的收益,給予一定的所得稅優惠,或給予相應的減免優惠政策。若投資集成電路項目出現投資損失,可提供財政資金補貼,並對投資企業減免一定的所得稅,以儘可能降低投資企業的損失。
集成電路產業作為電子信息產業的核心,對我國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國家出台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以支持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然而,在實際落實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缺少吸引優秀人才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技術創新的優惠政策不健全、缺乏促進企業融資的稅收優惠政策等。為解決這些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制定吸引優秀人才的政策,健全技術創新和企業融資的優惠政策,以推動集成電路產業的高質量發展。通過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發揮稅收優惠的激勵效應,提升產業的創新能力,最終實現我國集成電路產業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