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建立高效、可行的科技計劃管理體系,促進科研活動過程的完整保存、持續積累、開放共享和轉化應用,我省加快推進建立科技報告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關於加快建立國家科技報告制度的指導意見》的要求,今年3月,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科技廳《關於加快建立科技報告制度的實施意見》,並於2015年4月20日開始實施,標誌著我省科技報告制度全面開始推行。科技報告制度實施後,將涵蓋所有財政資金支持的計劃、專項和基金,囊括所有學科和技術領域。更多資訊請閱覽、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科技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為推動科技報告制度的建立與實施,2014年7月9日,我廳協調國家科技部在西寧舉辦了「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科技報告(青海片區)培訓班」,為科技報告的實施做好了前期準備。在文件起草過程中,省科技廳結合國家指導意見精神,充分徵求了中央駐青科研單位、省內科研院所及高校、省政府各委辦廳局的意見。為保證科技報告制度的順利實施,在今年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書中,已對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科技報告做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以加強科技報告制度的科學化、規範化管理。意見的實施,將對我省形成完善的科技報告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促進科技報告資源得到深度開發和廣泛、有效的應用起到積極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