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2024年5月8日,商丘市政府正式發布《商丘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聚焦解決中低收入工薪群體和引進人才的住房難題。該政策通過創新房源籌集模式、明確封閉管理要求及細化申請條件,構建起覆蓋規劃籌建、資格審核到退出機制的完整體系,為城市住房保障提供制度支撐。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住房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指出,商丘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新建+收購存量房」雙軌並行方式推進籌建工作,特別鼓勵通過市場化渠道收購閒置商品房和非住宅用地改建項目。具體措施包括:
土地供應優化:劃撥土地僅支付成本價,依法收回已批未建土地或企業破產資產優先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
存量盤活機制:支持將低效工業、商業等非住宅用地轉為保障房建設用地,保留原土地性質不補繳費用;
戶型與規模控制:新建房源單套面積嚴格限制在70至120平方米區間,收購項目可適度放寬標準以提高靈活性。
這一模式既緩解了住房供需矛盾,也有效激活了存量資產資源。
政策明確將兩類群體納入核心保障範圍:
工薪收入困難家庭:需滿足「市區戶籍滿1年」或「連續繳納養老保險12個月以上」,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足20平方米;
人才引進計劃支持者:高層次人才、博士不受戶籍和社保限制,體現對城市發展的戰略導向。
同時設立嚴格准入門檻:已享受房改房、經適房等政策的家庭需騰退原住房後方可申購,並禁止重複享受優惠。
為防止保障性住房違規流入商品房市場,辦法設計了多重管控機制:
產權登記限制:不動產權證明確標註「不得抵押(按揭貸款除外)及上市交易」;
回購退出規則:購房滿5年方可申請回購,未滿期限則禁止轉讓。回購價格以原價為基礎,每年折舊1%計算,裝修費用不補償;
違規處置措施:通過虛假手段獲取住房者將被追繳使用費並取消資格5年,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因離婚、繼承等導致家庭持有多套住房的,需保留一套後強制回購。
定價透明化:新建房源成本包含土地價、建安費用及不超過5%利潤,市政設施和公共服務不計入核算;
金融稅收優惠: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範圍,並允許使用公積金貸款;
權益平等保障:購房家庭可享受與商品房同等的落戶、子女入學政策,確保社會公平。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統籌房源配售及資格審核,通過線上/線下渠道實現「一項目一登記」精準分配,並對優先群體(如多孩家庭、優撫對象)設置選房順位。若3個月內未完成配售,則轉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總結
商丘市通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構建了「房源多元籌集資格精準識別交易嚴格管控」的閉環管理體系,既回應中低收入群體的安居需求,又避免公共資源濫用。政策以市場化手段與行政監管結合,在穩定房地產市場的同時,為人才引進和城市可持續發展提供制度保障,體現了地方政府在住房保障領域的創新實踐。
(註:本文數據均來源於商丘市政府發布的《辦法》原文及配套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