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李某某案二審宣判,引發輿論廣泛關注。一個月前,合肥也發生了一起強姦案件,案情與李某某案非常相似。
小娟剛剛年滿14周歲。11月3日18時許,小健與肖文電話聯繫,稱晚上帶小娟出去喝酒,如果晚上小娟喝多了,肖文可以與其發生性關係。接到電話,肖文想到了同在一個小區的小陽、小豪、小傑。四人商量,先把小娟灌醉,然後把她帶至旅社,輪流與其發生性關係。
當晚20時許,小健將被害人小娟帶到一家飯店。小陽、肖文、小豪、小傑輪流與小娟喝酒,把她灌醉。小陽購買保險套分發給肖文、小豪、小傑,並將她帶至蒙城路一家旅社,小陽將她強姦。隨後,肖文正欲強姦小娟時,恰好小娟酒後清醒反抗,肖文強姦未遂。4人逃離現場。
11月4日清晨5時許,民警在網吧內將小健、肖文、小豪、小傑抓獲。次日,小陽投案自首。警方認為,5人行為均觸犯刑法,涉嫌強姦罪。
記者從廬陽區檢察院獲悉,該案已進入審查批捕階段。犯罪嫌疑人肖文只有16周歲。檢方提醒,這起案件應該引起社會重視,「監護人應該對孩子加強監管,未成年人也要有自我保護意識,特別是女孩子,千萬不要和陌生男子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