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在農村擁有一套住房,過著「悠然見南山」的詩畫生活,正成為很多城裡人的新夢想。然而,宅基地買賣存在的陷阱,他們卻很少了解,一些人甚至為此付出代價。
時間倒退回2007年,寒冬時節,通州區宋莊「畫家村」,因宅基地房屋買賣案件成為社會熱點。
一個叫李玉蘭的城鎮居民,2002年花4.5萬元購買了「畫家村」的一處農家小院,但隨著農村土地大幅增值,農民反悔,起訴要求收回房屋。
當年,農民討房訴訟的案件,在「畫家村」發生了13起。理由基本相同:購房者不是農民,所以雙方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依據則是「城裡人不許買農民房」的政策。
類似的案件,2011年前後在海淀、朝陽等地也屢見不鮮。當初農民賣房時白紙黑字寫著「永不反悔」,然而當舊村騰退改造,面對巨大的利益時,賣房的農民紛紛「悔約」。
浮現出來的買賣案件僅是冰山一角,大量宅基地買賣的事實背後,是一個自發形成的隱形市場。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黨國英表示,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農民對宅基地僅有使用權,農民向城鎮居民出售宅基地的行為被明確禁止。「法律規定農村房屋買賣只能在村集體內部進行,否則交易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宅基地出租悄然進行
宅基地不可自由買賣,那麼農民該如何吃上這塊誘人的「蛋糕」?
2013年7月,一家名為「山里寒舍」的鄉村酒店在不到70口人的密雲縣北莊鎮干峪溝村開業,酒店租用30套村民閒置的破舊宅院改造成客房,外觀還是古樸的農家風貌,保留木窗、灰瓦、石頭牆。
坐落在深山中的干峪溝村屬於典型的「空心村」,多數人很早就搬下山,村里僅剩10餘口老人留守。「全村47處宅院,空置近一半,有些老房子一空就是30多年,房頂塌了一半,院裡長著一人高的草。」干峪溝村黨支部書記高雲宇說道。
一個偶然的機會,一家旅遊公司看上了這個衰落的山村,要租下農民的破院子搞鄉村旅遊。企業董事長殷文歡向高雲宇保證:「客房改造,農民不掏一分錢,都是在農民原有宅基地上進行,不會出現違建,而且房屋的權屬仍是村民和村集體的,租賃期滿即可收回。」
企業給出的租賃價格是平均每間房每年1500元,每間房的年租金每5年漲500元。這個價格,是北莊鎮中心村房屋租賃價格的3倍多。原先廢棄閒置的宅基地,竟然成為「搖錢樹」,村民幾乎沒有不動心的。
79歲的朱靜德一合計,過去靠著600多棵山楂樹、核桃樹,累一年最多掙6000元;現在把家裡的8間老屋租出去,一年光租金就1.2萬元,簡直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更好的事情還在後面,在外打工的村民可以返鄉,在宅基地改造後的鄉村酒店上班。這樣一來,去年干峪溝村戶均年增收達到2萬多元,比2012年翻了一倍。
宅基地出租使農民獲益的模式,不僅密雲,延慶、懷柔、昌平等多個區縣也在悄然進行。
閱讀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2-2016年房地產行業市場發展格局及投資前景調查分析報告》
利益與風險並存
有些農村的宅基地租期長達幾十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其間農民不會回來要房,承租人長期擁有院落的使用權。黨國英評價:「這實際上是城鎮居民採用變相的手段購買了農民的宅基地。」
宅基地租賃富了農民,看似一樁保本生意,但其背後的隱患也令存在租賃關係的雙方感到擔憂。
干峪溝村黨支部書記高雲宇說,當初出租自家的宅院時,愛人隋亞珍和他吵了幾次嘴,「她總覺得企業干不長,今年拿了租金,明年也許就沒有了。」高雲宇也承認,靠出租宅基地,以後的收益潛力並不大。
租下干峪溝村廢棄宅基地的殷文歡,僅對房屋內部改造裝修的投入就達一億元。「這麼多錢投進去,是有一些顧慮。」不過,殷文歡更肯定的是,即便農民反悔,把房子租給別人,租金也不會比他現在給的高。
對於干峪溝村這種模式,北莊鎮副鎮長馬小晶認為,大方向是對的,但也要因地制宜,「在干峪溝村能落地,在其他村子能否落地還需要時間觀望。」
宅基地租賃也並非被學界所看好。北京市社科院副研究員羅瑞芳博士指出,出租是在現行法律政策框架下,一種變通的宅基地流轉方式,但這種流轉方式對承租人來說是有風險的。「首先,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最長有效期是20年,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其次,如果在租賃期間房屋被征地拆遷,承租人也無權享受補償。」
此外,一個更深層次、不容忽視的事實便是,有些農村的宅基地租期長達幾十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其間農民不會回來要房,承租人長期擁有院落的使用權。黨國英評價:「這實際上是城鎮居民採用變相的手段購買了農民的宅基地。」
不過,現在官方並沒有出台改革政策。如此看來,在政策沒有撥雲見日之前,宅基地流轉的突圍,仍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