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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改革最新消息:正式推向全國
 汽車保險 2016-01-01 08:32:26

  近日,北京、河北、大連、寧波等18個保監局所轄地區作為第三批試點地區,也陸續開啟新舊車險條款費率「切換」工作。經過一年多的試點後,我國商業車險改革試點正式推向全國。

  回看一年足跡,去年6月黑龍江、山東、廣西、重慶、陝西、青島等6個地區率先啟動試點,今年1月天津、內蒙古等12個地區緊隨其後成為第二批試點,目前改革已進入全面開花階段。「一刀切」的費率機制改變了,廣大車主感受如何?獲益幾分?這次改革對保險業和汽車行業有哪些深遠影響?還有哪些地方需要進一步完善?

  費率厘定更精細、保障更全面,車險性價比提升

  改革前,我國商業車險的條款和定價模式存在諸多弊端。一是費率厘定精細化程度不足,對車、人差異化因素考量較少。比如,以往保費只和新車價格掛鉤,卻與車輛安全性、配件工時費等維修成本無關。如果車價相同,上下班通勤用車和盤山越野用車的保費差不多,每年開幾百公里與幾萬公里的保費也沒大差別;出險次數高和出險次數低車輛保費相差並不大;通過4S店、代理人買的車險都是所謂「電銷車險價」……「一刀切」的費率機制,使低風險車輛為高風險車輛埋單,有失公平。

  二是「高保低賠」「無責不賠」以及「撞到家庭成員不賠」等規定,在某些自己無責任的交通事故下,對方保險公司不賠,自己的保險公司也不賠。廣大車主對此十分不滿。

  此輪車險改革直指上述問題:

  ——費率厘定更加精細。按不同車型進行基準定價,擴大了無賠款優待浮動範圍、引入了自主核保和自主渠道等調節係數。無賠款優待就是廣為人知的「三年不出險,保費打六折;一年出險5次以上,續保時需繳納2倍保費」,獎優罰劣力度非常大。

  ——保障更為全面。廢除「高保低賠」「無責不賠」等條款,被保險人或司機的家人可以在三責險項下賠付;車輛在未上牌的情況下發生事故可以獲得賠償;冰雹、颱風、暴雪等自然災害和所載貨物意外撞擊導致的車損可獲得賠償。

  汽車保險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在保障範圍明顯擴大的前提下,首批試點地區消費者支出的單均保費同比下降7.69%,第二批試點地區單均保費同比下降6.64%。可以說,車險的性價比較改革前大幅提升。

  「黑龍江省商業車險投保率2014年底不足28%,到今年6月底已提升至38%,說明廣大車主對改革很認可。」黑龍江省保監局局長董波認為,車險改革對個體而言增進了公平和效率,對社會整體來說提高了保障覆蓋面,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很顯著。

車險改革最新消息:正式推向全國

  賠付率下降,但車主利益沒縮水

  不過,還有一組數字讓廣大車主疑惑:行業賠付率在改革後明顯下降了——費改地區比全國下降了5.59%,其中第一批試點下降了4.66個百分點,第二批下降了2.62個百分點。

  「不改革省份的車主交了100元保費可得到57.62元的賠款,改革的省份交100元,只得到52元賠款,改來改去,為啥是保險公司占了大便宜?」許多人有這樣的疑問。

  業內人士指出,出險率下降是賠付率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數據表明,截至今年4月,試點地區投保車輛出險率從55%下降到35%。

  華農財險擬任總經理張宗韜分析,這降下來的20多個百分點,一部分是因為改革擴大了費率與事故次數掛鉤浮動範圍,讓很多車主在小剮小蹭後會權衡自擔與理賠哪個更划算,小額案件報案數大幅減少;另一部分是車主為獲得續保優惠,增強了安全駕駛意識,事故數量也減少了。「出險率下降必然導致賠付率下降,原來一個200元的賠案,可能保險公司為了處理案件付出的人力等費用成本需要300元以上,這樣降低了整個制度的運行效率。出險頻率和理賠費用的下降,最終會通過單均保費的下降讓利給車主。同時,道路交通安全情況在改進,相較改革前,無論算經濟帳還是安全帳,廣大車主都是得實惠的。」

  中國人民大學保險系主任魏麗認為,車險改革後各公司在服務方面的投入有所增加,一定程度上是保險公司將單純事後賠付費用轉化為防災減損的事前管理支出,讓保險進一步發揮風險管理功能,「這也是改革目的所在」。

  銷售費用還在漲,中介強勢擠占保費降價空間

  數據顯示,改革後保險公司經營車險的綜合費用率在上升。第一批試點上升5.05%,第二批是4.82%。賠付率與費用率,決定了車險業務的成本率,最終體現在費率厘定,也就是保險價格上。雙率持續齊降,車險才會越來越便宜。

  目前保險公司費用率的大頭是支付給第三方銷售渠道的代理費用。以往,我國車險由於產品同質化嚴重,各公司面對電商、4S店以及個體代理人等缺乏議價能力,渠道費用占保費收入的25%左右。

  張宗韜認為,此次改革後,由於賠付支出壓力緩解,不少公司把節省下來的「炮彈」轉用在爭搶渠道上,部分地區、部分公司渠道費用最高者已占保費收入的40%左右。「這說明改革還有進一步深化的空間,安全行駛的車主應該可以獲得更大的費率優惠。」

  監管層已經注意到這一問題。改革前,按規定電銷渠道可以比公司直銷便宜15%,使「假電銷」泛濫。此次改革賦予保險公司更多的調價權,明確可使用15%的自主渠道調整係數和15%的自主核保係數。這意味著,理論上對同一輛車,不同公司可以給出相差1.83倍的報價,同一款保險任一渠道包括保險公司自營渠道,都可以降價15%,這樣一來保費上下浮動的空間加大。有消息稱,接下來相關調整係數還將進一步提高,以便保險公司在合規的前提下,靈活使用價格競爭手段。

  「隨著車險市場化、中介市場化以及網際網路的發展,以往一些利用信息不對稱,層層剝皮而並不創造直接價值的銷售渠道將逐漸消失,中介吞噬降價空間的現象也會改觀。」張宗韜坦言,試點地區車險綜合成本率保持穩定,說明市場整體還很理性,沒有重蹈2003年那輪車險改革後發生價格混戰的覆轍。「這與近年來償付能力監管體系、準備金監管體系、行業車險平台等的不斷完善有關。監管部門加大了對費率商業化改革前後監測分析和窗口指導力度,行業相比以前成熟了很多。隨著改革試點推進和改革舉措的完善,消費者獲得的紅利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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