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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蘭州目前共有5處煤礦產能455萬噸
 煤礦 2016-01-01 03:01:01

  據蘭州晚報報導,按照國家和甘肅省關於化解煤炭行業過剩產能的具體要求,蘭州市積極開展了煤炭行業去產能相關工作,加快對小煤礦進行關閉退出。

  2015年蘭州市共關閉退出小煤礦2戶,去除產能10萬噸。關閉退出的小煤礦分別是甘肅石門溝煤業有限公司石門溝井和甘肅興隆煤業有限公司。

  目前,蘭州市具有生產能力的煤礦共有5處,包括窯街煤電集團海石灣煤礦、金河煤礦、三礦、甘肅大有永興煤業和甘肅蘭阿煤業阿井礦,年生產能力約455萬噸。

  今年3月份甘肅省政府公布的《甘肅省工業領域去產能去庫存降成本實施方案》提出,從2016年開始,用3-5年時間,退出煤炭產能1000萬噸,市場供需實現基本平衡,產業結構得到持續優化,轉型升級取得實質進展。

  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需新建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

  國家確定的13類落後小煤礦以及開採範圍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區域重疊的煤礦,儘快依法關閉退出。

  產能小於30萬噸/年且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煤礦,產能15萬噸/年及以下且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煤礦,以及採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採煤方法、工藝且無法實施技術改造的煤礦,要在1-3年內逐步淘汰。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違法生產的小煤礦,淘汰落後產能。

  通過加大煤炭外銷、發展煤化工產業等多項舉措,減少煤炭企業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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