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和住建部25日聯合發布推進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的通知,明確優先支持大中型城市、雄安新區等國家政策重點支持區域和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的住房租賃項目開展資產證券化。這意味著,新政策將有助於盤活住房租賃存量資產,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
與此同時,重點支持住房租賃企業發行以其持有不動產物業為底層資產的權益類資產證券化產品,積極推動多類型具有債權性質的資產證券化產品,試點發行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介紹,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有利於降低住房租賃企業的槓桿率,服務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形成金融和房地產的良性循環。同時豐富資本市場產品供給,提供中等風險、中等收益的投資品種,滿足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此外,通知還完善了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的工作程序,鼓勵住房租賃企業結合自身運營現狀和財務需求,開展資產證券化,明確了住房租賃資產證券化申請、受理、審核、發行的程序,並對發展住房租賃證券化中涉及的租賃住房建設驗收、備案、交易等程序進行優化,建立綠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