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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限價商品住房產權與交易新規徵求意見稿發布
 商品住房 2025-05-22 13:03:07

  中國報告大廳網訊,2025年5月21日,海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正式發布《海口市限價商品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政策明確了限價商品住房在滿足特定條件下可申請轉為完全產權或進入市場流通的具體規則,並針對繼承、離婚析產等特殊情況提出處理辦法,旨在規範保障性住房管理,維護市場秩序與公平性。

  一、取得完全產權及上市交易條件與費用

  根據《徵求意見稿》,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滿5年後,權利人可申請繳納土地溢價等相關價款以獲得完全產權,並將房屋性質變更為普通商品房進行轉讓。具體計算公式為:(現契稅課稅價格-原出售價格)×15%。例如,若某套90平方米的限價房原售價45萬元(按2013年均價4540元/㎡計算),當前市場評估價升至60萬元,則需繳納土地溢價款為(60萬-45萬)×15%=2.25萬元。

  對於購買未滿5年的限價商品住房,原則上禁止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產權。若權利人因疾病等特殊原因需退出,可申請由政府按原售價回購,市場價格低於原售價時則以市場價回購。回購的房源將重新納入保障性住房體系循環使用。

  二、繼承與離婚析產處理規則

  在產權未轉為完全或上市前發生繼承的,繼承人有四類選擇:

  1. 購房滿5年:可直接申請取得完全產權或進入市場交易;

  2. 購房不滿5年:需先由政府回購房屋後繼承回購款;

  3. 繼承人為共同申請人時,可向住房保障機構提交材料變更權利人;

  4. 保留居住權但不得違反限價房使用規定。

  若因離婚析產需變更產權至配偶名下,則分情況處理:

  1. 配偶為共同申請人的,憑證明材料直接辦理變更;

  2. 非共同申請人且購房滿5年的,需先取得完全產權再轉移;

  3. 購買未滿5年則只能通過回購或繳納溢價款後辦理。

  三、政策背景與實施意義

  海口市自2013年4月啟動首批限價商品住房申購,以均價4540元/㎡(套型面積90㎡以下為主)保障中低收入群體住房需求。此次新規的出台填補了此前限價房流通環節的制度空白,明確了政府與權利人的權益分配機制,既維護了保障性住房資源的合理利用,也為符合條件的家庭提供了靈活退出路徑。

  總結:該細則通過設定清晰的操作流程和費用標準,強化了限價商品住房的管理規範性,平衡了市場活力與社會保障功能。公眾可在2025年5月30日前提出意見,政策落地後將對海口市住房市場結構優化、保障對象權益保護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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