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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館用迎奧運標語被罰3萬案開庭 工商稱處罰合理
 餐館 2008-01-01 08:43:00

    北京玉樓東酒家因在奧運會前夕打出帶「奧運」字樣的標語,被轄區工商所罰款3萬元,該酒家隨後將豐臺工商分局告上法院。昨日(17日),豐臺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今年7月1日早上,玉樓東酒家掛出了內容為「迎奧運創新低九元菜大酬賓」的標語,結果被轄區工商所罰款3萬元,理由是該酒家以贏
    利性為目的,擅自在廣告中使用「奧運」字樣進行商業宣傳,違反了《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

    玉樓東酒家對此不服,其代理人在法庭上稱,酒家主觀上並不是以贏利為目的,只是在全民迎奧運的喜慶氣氛中,將菜降價,以標語的形式告知過往路人。這與在銷售商品時使用「奧運」的侵權行為有本質區別。此外,酒家掛標語時間短,行為輕微,工商部門以「違法所得無法計算為由」對酒家罰款3萬元,屬行政權力的濫用。

    對此,豐臺工商分局的代理人稱,酒家將與奧運有關的標語貼在二層對外玻璃上,目的就是利用奧運價值提高其商業信譽,吸引消費者。雖然標語懸掛的時間不長,但不排除標語撤除後的營業收入也與該標語有關。依據規定,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工商部門最高可處罰5萬元。酒家是在奧運即將舉辦前的「嚴防」時期使用奧運標語,工商所作出罰款3萬元的處罰合理。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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