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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蓄電池產業布局分析:蓄電池產業鏈體系善治格局將不斷完善
 蓄電池 2025-05-13 15:15:59

  在新能源產業蓬勃發展的當下,鉛酸蓄電池憑藉其在非化石性 「綠色」 能源以及二次電源領域超85%的市場份額,成為能源存儲與供應的重要力量。然而,我國鉛酸蓄電池回收再生產業存在再生鉛產量占比不足 30% 等問題,完善產業體系、提升資源利用率與環境安全保障迫在眉睫。深入剖析產業發展態勢,探索善治路徑,對推動產業可持續發展意義深遠。

2025年蓄電池產業布局分析:蓄電池產業鏈體系善治格局將不斷完善

  一、鉛酸蓄電池回收再生產業發展態勢剖析

  (一)產業發展優勢顯著

  《2025-2030年中國蓄電池行業發展趨勢及競爭策略研究報告》指出,鉛酸蓄電池市場需求與產量呈現迅猛增長態勢。其廣泛應用於起動型、工業型和動力型等領域,隨著太陽能等新能源儲能和通信等下遊行業發展,需求量大幅攀升。2002 年鉛酸蓄電池產量為 3.039×10⁷kVA・h,耗鉛量 67.53 萬 t/a,到 2012 年約達 1.74×10⁸kVA・h,耗鉛量超 320 萬 t/a。在世界二次能源市場中,鉛酸蓄電池占據 80% 以上份額,國內使用量占全部電池市場份額的 70% ,我國更是成為全球最大的生產國與出口國。

  國內再生鉛需求量和產量持續走高。我國再生鉛生產始於 20 世紀 50 年代,1980 年產量約 20 萬 t,2015 年預測產量達 280 萬 t 。2001 - 2014 年,再生鉛產量從 16.5 萬 t 增長至 160 萬 t,2014 年再生鉛產量占全年鉛產量的 38%。

  電池類行業組織數量不斷增加。眾多行業協會性質的組織相繼成立,在政府與企業間發揮著關鍵的中介服務與互動協調作用,有力促進了產業發展。

  電池行業國家政策法規體系逐步完善。一系列政策法規、標準及技術規範陸續出台,推動產業向綠色發展轉型,如相關部門提出到 2015 年底前淘汰 5 萬 t/a 再生鉛廠,提高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率等要求。

  (二)產業發展劣勢凸顯

  再生鉛產量占比與企業產能較小。2011 年,國內再生鉛企業近 300 家,生產規模在 10 萬 t/a 以上的僅 6 家,多數企業規模小、耗能高、污染重且回收率低。儘管 2014 年後產業集中度有所提高,但整體再生鉛產量占比仍較低,2012 年再生鉛產量占鉛消耗量的比例僅為 29.3% 。

  回收處理技術落後,再生回收率低。國內小規模再生鉛廠多採用落後的火法熔煉技術,存在無預處理分選、手工拆解等問題,導致廢氣排放超標、二次污染嚴重,單位能耗高於國外,鉛再生率遠低於國際水平,美國再生鉛占總鉛產量比例為 80% - 90%,世界平均水平是 50%,而我國僅在 20% - 30% 。

  廢鉛酸蓄電池回收產業體系不健全。小規模收購點分散,小型冶煉廠眾多,個體私營收購點占比較大,全國缺乏具有規模的回收網絡。多數再生鉛廠環保設施落後,回收管理市場混亂,產業鏈不健全,導致市場競爭無序。

  地方保護主義影響下監管力度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對非法冶煉小企業監管不力,對回收商和熔煉廠環保問題重視不夠,對規範企業政策補貼不足,且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廢鉛酸蓄電池回收管理體系和清潔生產審核指南。

  (三)產業發展機遇良好

  國家政策大力鼓勵再生鉛增產。與歐美已開發國家再生鉛產量占全國鉛產量 90%、日本 100% 的比例相比,我國僅約 30%,發展空間巨大。相關政策提出提高再生鉛產量、提升回收和綜合利用率等目標,為產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行業協會積極構建再生鉛回收體系。如相關產業聯盟的成立,有效提升了鉛回收體系建構能力,部分地區在聯盟推動下,廢鉛酸蓄電池合法回收率顯著提高。

  (四)產業發展面臨挑戰

  環保檢查促使行業結構調整艱難。環保整頓導致再生鉛產量下降,嚴格的行業准入條件要求企業加大環保設施投入,但企業資金短缺,增加了結構調整難度。

  企業內部人力資本與原材料成本上升。行業職業病危害嚴重,職業防護成本和賠償增加,同時國際原材料價格高企,國內市場競爭激烈,企業利潤空間被壓縮,抵禦風險能力減弱。

  國家貿易政策與國際貿易壁壘限制。國家取消鉛酸蓄電池出口退稅政策,國際貿易壁壘提高了產品成本,限制了出口,倒逼國內產業加快發展鉛回收和再生產業。

  二、鉛酸蓄電池回收再生及污染治理善治屬性解讀

  (一)基於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善治路徑

  產品生命周期理論指出產品歷經引進、成長、成熟、衰退四個階段。鉛酸蓄電池未來需求廣闊,涉鉛生產及銷售業處於成長期中期,再生鉛處於成長期初期。將鉛回收和再生產業納入規範體系,有助於推動鉛酸蓄電池產品體系邁向成熟期,實現產業可持續發展。

  (二)基於生產者責任延伸的善治路徑

  生產者責任延伸理念要求產品製造者對產品全生命周期負責。對於廢鉛酸蓄電池這種危險廢物,政府需運用強制手段推進落實相關政策,包括強制生產者負責回收處置、補貼第三方治理單位、完善企業評估體系、建立激勵機制以及加強環境信息公示等,以實現外部成本內部化,解決市場失靈問題。

  (三)基於環境產權界定與交易的善治路徑

  科斯定理表明,產權明晰對資源配置至關重要。我國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市場存在構建成本高、產權界定難等問題,具有公共物品屬性。政府應承擔公共管理責任,強制構建並管控回收市場,避免 「公地悲劇」 發生,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四)基於環境經濟政策轉型的善治路徑

  資源與環境經濟政策包括管制型、經濟型和科斯型手段。我國目前主要採用管制型政策手段,但存在諸多問題,如政策規避、補償激勵不足等,導致資源利用和污染治理效率低下。應推動政策手段轉型,結合多種手段,提高治理效果。

  三、鉛酸蓄電池回收再生善治路徑選擇

  (一)構建政府層面的鉛回收善治結構

  加快鉛回收管理體系善治化,建立多元主體參與、多種手段並用、全過程銜接的管理體系。政府與企業共建政策工具平台,選擇合適的環境政策手段,建立基金池制度,引入社會資本,加強各方監督與參與,提高組織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提高鉛政策全過程執行力,開放政策制定、執行、監督、評估和終結全過程,構建多元共治的政策執行體系,將評價監督權賦予 NGO 和社會公眾,促進政策從獨治向善治轉型。

  推動涉鉛環境政策手段轉型,強化環境准入,取締非法小企業,建立規範的回收體系;強化中央行政權能,清理政府權能清單;建立押金退還和以舊換新制度;引導公眾參與,實現政策手段的梯度轉化。

  (二)構建企業行業層面的善治結構

  構建生產企業回收網絡體系,包括生產企業回收網絡、專業回收公司網絡和生產企業與回收企業聯盟三種類型,通過整合資源,形成專業化區域回收網絡,提高回收效率。

  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全程體系構建和維護,發揮中介協調和服務功能,做好行業信息統計分析、技術培訓、價格協調等工作,推動鉛回收再生業體系形成。

  (三)構建消費者層面鉛回收善治結構

  消費者應積極參與回收,形成綠色逆向物流,承擔處置費用,自覺將廢鉛酸蓄電池交給規範企業,同時樹立綠色消費觀念,選擇環保產品。

  消費者還應參與政策決策、監督和評估,約束自身消費行為,倒逼企業綠色生產,參與社會管理,推動制度變遷。

  (四)構建社會層面的鉛回收善治結構

  專家學者參與環境管理,建立科學的決策流程和風險評估機制,為政府和公眾提供專業諮詢服務,提高涉鉛政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水平。

  媒體及社會公眾全程監督鉛回收和再生業態發展,利用政策法規和公示制度,拓展知情權,形成激勵機制,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促進多元合作的善治格局形成。

  綜上所述,我國鉛酸蓄電池回收再生產業發展既有機遇,也面臨諸多挑戰。通過運用 SWOT 分析產業發展態勢,整合全生命周期管理、生產者責任延伸等理論明確善治屬性,並從政府、企業、行業、消費者和社會等多個層面選擇善治路徑,有助於解決產業發展中的問題,推動產業向規範、高效、可持續的方向發展。未來,隨著產業發展、產權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鉛酸蓄電池行業產業鏈體系善治格局將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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