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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2016年將淘汰煤電落後產能491.8萬千瓦
 煤電 2016-01-01 13:32:19

  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於下達2016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的通知》,提出在2016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中,計劃淘汰容量總計491.8萬千瓦。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加大對於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後煤電機組,特別是單機30萬千瓦以下,運行滿20年的純凝機組和運行滿25年的抽凝熱電機組以及改造後仍不符合能效、環保要求的機組的淘汰關停力度。

  在淘汰機組中,凡屬未建成機組、2013年1月1日後無運行記錄機組,不計入煤電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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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通知還強調,要在2016年,煤電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中,計劃淘汰容量總計491.8萬千瓦,其中陝西淘汰計劃容量最大,達到59.65萬千瓦。

  《通知》要求,列入本年度煤電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目標任務的煤電機組,須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需至少拆除鍋爐、汽輪機、發電機、輸煤棧橋、冷卻塔、煙囪中的任兩項。

  煤電產能過剩已是共識,在電力需求放緩、電力行業出現局部產能過剩的苗頭之下,煤電去產能的形勢最為緊迫。

  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已經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煤電行業淘汰落後產能的通知》、《關於促進我國煤電有序發展的通知》、《關於建立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機制暨發布2019年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的通知》等多份文件,為日益嚴重的煤電產能過剩踩下急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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