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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新規出台:各地表態11月1日前出專車細則
 專車 2016-01-01 08:59:52

  報告網消息:7月29日,由交通運輸部、工業信息化部等7個部門聯合頒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根據此前多部門的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各地要儘快制定實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法規。昨天已經有北京、廣州、深圳、濟南交通部門表態,將儘快制定實施細則。

  專車新政沒提價格和數量管控

  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將網約車車輛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也有多項鬆綁政策:網約車實行按照60萬千米時里程強制報廢制度;網約車平台可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勞動合同和協議;網約車平台按照「兩級工作、一級許可」模式報備,避免重複審核;價格方面,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此外,計程車經營權將設期限無償使用,通過多種方法倒逼傳統計程車行業改革。

  記者注意到,管理暫行辦法中沒有提及網約車數量管控和實施政府指導價的概念。對此,不少解讀認為,這是此次新規經過修改後的重大突破,也意味著各地發展網約車沒有數量管控,價格完全交給市場決定。

  對此,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公路發展中心副主任王浩介紹,這樣解讀暫行辦法是不妥的。這次頒布的暫行辦法主體意義是承認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這給地方政府一個明確的信號,應該鼓勵並依法保證這個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網約車新規出台:各地表態11月1日前出專車細則

  特大型城市不會無序發展計程車

  對網約車還是實施許可管理,即對平台、車輛、人員三方面的許可。「這個許可的具體實施辦法,將由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門來具體制定,可以實施政府確定許可標準。」王浩說。

  對於徵求意見稿中爭議比較大的網約車實施數量管控和政府指導價的內容,這次頒布的暫行辦法沒有提出。這其實是充分體現地方事權,至於數量管控不管控,是否要有市場指導價,都是地方來確定。

  「地方政府根據自身的交通情況確定到底要不要管控數量。」王浩說,這個在暫行辦法第十三條里也有明確,「城市人民政府對網約車發放《網絡預約計程車運輸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這就是說,這個運輸證如何取得,能發放多少,還是由地方政府具體決定。

  有專家認為,類似北京、上海等這樣的特大型城市,不會允許網約車無數量限制的發展,這也不符合優先發展公交,適度發展計程車的理念。

  地方政府有權對網約車實施指導價

  而對於價格是否也會有管控,上述專家認為,這也要看地方政府是否覺得有必要。比如上海,此前就出台相關的規定,要求網約車與普通計程車錯位發展,首先從價格上要拉開差距。王浩介紹,在暫行辦法的第三條里對此也有規定,「網約車運行實行市場調節價,城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除外。」

  另外,各地交通部門已經開始組織行業學習兩文件內容。爭取儘快制定實施細則,將政策落地。

  雖然各地交通部門都沒有給出實施細則具體的出台時間,但有全程參與制定暫行辦法的專家向記者表示,暫行辦法將於11月1日起實施,這三個月是政策實施前的緩衝期,各地會爭取在11月1日前出台細則,但也不排除有地方因為情況複雜,細則「難產」。

  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要求,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負責的領導小組,儘快制定實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法規。

  各地交通部門表態

  北京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表示,兩個文件對計程車行業升級轉型,促進網絡預約計程車健康發展將起到重要的指導和規範作用,北京將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實施意見和細則,推進融合發展。

  深圳市交委表示,將重點做好細化完善深圳計程車改革各項措施,抓緊梳理深圳計程車行業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修改完善一些不適用的條款及規定等工作。

  廣州市交委表示,廣州將抓緊時間研究,早日出台地方細則。

  濟南市交通局表示,濟南版「專車新規」11月份出台,對於具體的管理條款以及網約車數量等將進一步細化。更多計程車行業資訊可查閱《2016-2021年專車行業市場競爭力調查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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