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於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推動解決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難題,積極開展試點示範;擬分批在京津冀魯、長三角、珠三角等地重點城市開展試點示範。
加強現有居民區設施改造
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及應用推廣情況,按「適度超前」原則,供電企業要結合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現有居民區(含高壓自管小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確保滿足居民區充電基礎設施用電需求。
對專用固定停車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賃期車位),按「一表一車位」模式進行配套供電設施增容改造,每個停車位配置適當容量電能表。
對公共停車位,應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及電動車用戶的充電需求,開展配套供電設施改造,合理配置供電容量。國家對居民區停車位的電氣化改造酌情給予專項建設基金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要統一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給予施工便利。
規範新建居住區設施建設
新建居住區應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預留電錶箱、充電設施安裝位置和用電容量,並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車位的供電設施建設方案,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提供便利。
新建居民區停車位配套供電設施建設應與主體建築同步設計、同步施工。支持結合實際條件,建設占地少、成本低、見效快的機械式與立體式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鼓勵探索居住區整體智能充電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