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歐洲各國正通過新能源差價合約加速可再生能源投資,這一創新模式為運營商提供了電價鎖定和穩定收益預期的保障,有效推動了綠色能源替代進程。中國近期也明確將擴大新能源市場化交易範圍,並探索建立差價結算機制以緩解價格波動風險,這標誌著我國電力市場改革進入新階段。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新能源市場專題研究及市場前景預測評估報告》指出,歐洲多國已廣泛採用的差價合約制度顯示,通過政府或市場機構為新能源項目設定固定電價基準,當實際市場價格低於約定值時由保障方補足差額,反之則運營商向市場返還差價。這種機制有效降低了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投資風險,在德國、英國等地顯著提升了風電和光伏裝機增速。我國借鑑這一模式後,預計能穩定綠電運營商收益預期,尤其在當前市場化交易中價格下行壓力增大的背景下,為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關鍵支撐。
根據政策規劃,中國將逐步實現新能源全面參與電力現貨市場。此舉可能帶來電價均價下降和波動加劇的雙重效應——風光等清潔能源的大規模入市會增加供應彈性,但其發電出力的間歇性特徵也可能放大市場價格波動。數據顯示,若以全社會用電量為基數測算差價結算補貼成本,該費用占終端電費的比例將低於0.3%,這意味著機制運行對居民和工商業用戶的直接負擔影響微乎其微。
新能源項目的核心競爭力將取決於三方面要素:首先是以風光資源稟賦為核心的物理基礎條件;其次是交易策略制定能力和套期保值技術的應用水平;最後是通過儲能系統或靈活性調節資源實現發電曲線優化的能力。這些因素共同決定了市場主體在市場化競爭中的收益獲取能力,也將影響整體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
儘管全國性框架已明確方向,但具體實施效果將受制於各省份能源結構、負荷特性及市場設計差異。例如西北地區風光資源豐富但消納空間有限,而東部沿海用電需求旺盛卻受土地限制,這些地理經濟特徵將導致各地差價結算機制的參數設定和執行標準存在顯著區別。
總結與展望
新能源差價合約與市場化交易體系的結合,正在重塑全球能源市場的競爭格局。中國通過制度創新建立的風險對沖機制,既保障了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合理收益,又為電力價格發現功能提供了更完善的市場環境。隨著更多省份啟動現貨市場試點,政策執行中的區域適配性、市場主體能力建設以及系統調節資源開發將成為決定改革成效的關鍵變量。這一進程不僅關乎能源結構轉型目標的實現,更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必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