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全球綠色發展的大背景下,新能源汽車行業正迎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2025年,新能源汽車市場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展現出蓬勃的發展態勢。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的市場份額持續攀升,技術創新不斷突破,吸引著越來越多的企業投身其中。與此同時,股權激勵作為一種重要的管理手段,正成為新能源汽車企業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關鍵策略。通過對新能源汽車企業股權激勵的深入研究,可以發現其在實施過程中呈現出獨特的特徵,同時也面臨著諸多挑戰,而相應的應對舉措則為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新能源汽車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近年來,新能源汽車企業紛紛推出股權激勵計劃,其特徵十分鮮明。在激勵工具方面,新能源汽車企業展現出多樣化的選擇。股權激勵工具主要分為權益類、現金類及其他特殊類,其中權益類激勵工具包括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第二類限制性股票和員工持股計劃等,現金類激勵工具則有股票增值權和虛擬股票等。以2023—2024年在A股披露股權激勵計劃的新能源整車製造企業為例,員工持股計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權是主要的激勵工具。例如,比亞迪、賽力斯、漢馬科技2024年的股權激勵工具均為員工持股計劃,而ST曙光2024年的股權激勵工具是限制性股票。此外,一些企業還採用組合式激勵方式,如長城汽車2023年的股權激勵工具就涵蓋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和員工持股計劃,以滿足不同人才的需求。
在激勵對象的覆蓋範圍上,新能源汽車企業也表現得十分廣泛。股權激勵對象不僅包括公司的高管,還涵蓋了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以及業務骨幹等。以2024年的比亞迪為例,其股權激勵針對的是中層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員工,總人數不超過150人。賽力斯2024年的股權激勵對象則更為廣泛,包括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骨幹人員以及董事會認定的其他需激勵人員,總人數不超過200人。漢馬科技2024年的激勵對象也囊括了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不含獨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優秀管理人才、核心骨幹以及董事會認定的其他應激勵人員,總人數合計不超過101人。ST曙光2024年首次股權激勵對象共計80人,主要是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業務、技術、管理人員。福田汽車2023年的股權激勵對象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內部董監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層管理人員,還有核心骨幹員工(涵蓋研發、銷售、生產、管理等領域骨幹人員以及高薪招聘人才)。長城汽車2023年的股權激勵對象共計810人,包含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骨幹員工。這些企業尤其注重對掌握先進電池技術、智能駕駛技術等關鍵核心人才的激勵,以穩固其在技術研發和市場競爭方面的優勢地位。
新能源汽車市場政策環境分析顯示在激勵力度方面,新能源汽車企業之間的差異較大。股權激勵力度通常通過激勵數量和激勵股數占企業總股數的比重來體現。2024年,新能源汽車板塊企業的員工持股計劃在激勵規模上差異明顯,激勵數量占股本比重平均為3.57%,其中比亞迪公司的激勵數量占股本比重最高,達到10%,而賽力斯的激勵數量占股本比重最低,僅為0.25%。ST曙光限制性股票激勵股數占總股本為1.48%。2023年,新能源汽車板塊企業股票期權激勵數量占股本比重均值為1.14%,限制性股票激勵數量占股本比重均值為0.82%,員工持股計劃的激勵數量占股本比重平均為0.0709%。長城汽車和福田汽車的激勵數量占股本比重分別為0.08%和0.0618%。
激勵有效期方面,新能源汽車企業普遍採用中長期激勵策略。激勵周期一般設定為3~6年,目的是引導員工關注公司的長期發展,避免短期行為。例如,比亞迪和漢馬科技2024年度員工持股計劃的股票存續期長達6年,賽力斯2024年股權持股計劃的存續期為4年,ST曙光2024年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福田汽車2023年股權激勵計劃的存續期為4年。長城汽車2023年的股權激勵計劃雖未明確統一提及一個類似「有效期」的固定時長概念,但從解除限售考核年度為2024—2026年來看,從2024年首次授予登記完成開始算起到2026年涵蓋約3年時間,可視作一個相對的有效考核期限範圍。
在業績考核指標方面,新能源汽車企業呈現出多元化的特點。業績考核通常會將財務指標與非財務指標相結合。財務指標中,營業收入、淨利潤、淨資產收益率等都是較為常見的考核標準。例如,賽力斯就以新能源汽車銷量或者公司營業收入作為考核依據。非財務指標則涉及技術研發進度、市場份額提升、產品質量改進等方面。同時,業績考核指標還具有挑戰性,能夠從不同維度反映企業的綜合發展情況。以賽力斯2024年員工持股計劃為例,公司層面考核指標要求在每個考核年度,公司營業收入或新能源汽車銷量增長率在第一個考核年度達到100%,第二個考核年度達到150%,未達標則對應年度的考核得分為0%。此外,業績考核還與個人績效緊密掛鉤,如ST曙光、漢馬科技等公司要求公司業績和個人績效都達到標準時,員工才能夠按照規定解鎖股權或者行使期權,從而促使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深度綁定,激勵員工為公司整體發展全力以赴。
儘管新能源汽車企業股權激勵具有諸多優勢,但在實施過程中也面臨著不少挑戰。首先,在激勵方案設計方面存在多重難點。激勵模式的選擇是一個關鍵問題。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員工持股計劃等不同激勵模式各有優劣。股票期權對於處於高速成長期、股價上升潛力大的新能源汽車企業較為適配,能夠充分激發員工的積極性,讓員工分享企業成長的紅利。然而,如果企業股價波動劇烈或者市場預期不樂觀,員工可能會因行權收益的不確定性而缺乏動力,導致激勵效果大打折扣。限制性股票對員工的約束性較強,可以促使員工長期為新能源汽車企業服務,但企業需要提前回購股票或增發股份,這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資金壓力。員工持股計劃作為股權激勵工具雖然覆蓋範圍廣,但激勵力度受限,難以精準錨定核心人才,無法充分挖掘他們的潛力,激發其工作積極性。
確定激勵對象也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新能源汽車企業的業務涵蓋研發、生產、銷售、管理等多個環節,要精準識別核心人才並將其納入激勵範圍並非易事。不僅要考量員工當下的貢獻,還要兼顧不同部門、不同層級員工的發展潛力與激勵平衡。一旦激勵不公,極易引發內部矛盾,影響企業的穩定發展。此外,激勵額度的把握至關重要。激勵額度設置過多,會過度稀釋原有股東的權益,進而對企業的控制權和財務狀況產生負面影響;而激勵額度過少,又難以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無法實現預期的激勵效果。確定合理的激勵額度,需要全面考量企業的估值、業績目標、資金狀況以及同行業的普遍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最後,業績考核指標的設定充滿挑戰。新能源汽車企業受技術創新、市場競爭、政策變化等多種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制定一套科學合理、可量化且具有挑戰性的業績考核指標難度很大。若指標過高,員工可能因難以達成而喪失信心,激勵計劃無法發揮作用;若指標過低,員工輕易就能完成目標,無法真正激發其內在的積極性和創造力,也不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
其次,市場波動與估值不確定也會對新能源汽車企業的股權激勵效果產生影響。一方面,新能源汽車市場極易受政策補貼、技術突破、消費者需求變化等因素影響,波動頻繁。當企業在市場低谷期開展股權激勵,股價下跌或業績下滑可能使激勵對象無法收穫預期收益,甚至遭遇股權貶值,不僅激勵效果大打折扣,還可能引發員工不滿,對企業內部穩定產生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車企業的估值存在不確定性。精準評估企業價值是實施股權激勵的重要前提,然而新能源汽車企業技術含量高、創新能力強,其未來盈利能力和發展前景難以精準預測,給企業估值帶來較大困難。倘若企業估值過高,行權價格隨之提高,員工行權成本增加,激勵的吸引力便會降低;反之,若估值過低,又可能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影響股東對股權激勵計劃的支持度。
最後,法律與合規層面也存在嚴峻挑戰。一方面,股權激勵涉及眾多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新能源汽車企業在設計激勵方案、推進實施過程以及處理行權等各個環節,都必須確保完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一旦出現違規行為,就可能面臨訴訟糾紛等法律風險以及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另一方面,監管要求動態變化,監管部門會根據市場環境的波動以及行業發展態勢,適時調整對股權激勵的監管政策。新能源汽車企業需要時刻保持關注,及時掌握這些變化,進而確保激勵方案始終合規。以上市公司為例,監管部門在股權激勵的信息披露、業績考核要求等方面有著嚴格規定。若企業未能依照要求及時、準確地披露相關信息,極有可能遭受監管部門的處罰,給企業帶來負面影響。
面對新能源汽車企業股權激勵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種種挑戰,企業需要採取有效的應對措施。首先,在激勵模式的選擇上,企業應綜合分析自身發展階段、財務狀況與戰略目標,靈活選擇激勵模式。處於高速成長期且股價上升潛力大的新能源汽車企業,優先考慮股票期權。同時,應建立股價波動應對機制,比如設置合理的行權價格調整條款,當股價因宏觀經濟、行業競爭等非自身因素大幅波動時,及時調整行權價格,保障員工行權收益預期,維持激勵效果。重視員工長期留存且財務狀況良好的企業,適合採用限制性股票。企業在急需廣納賢才、穩固人才梯隊,業務迅猛拓展,亟需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以乘勢而上,或者面臨轉型變革的重要關口,迫切需要凝聚全體員工力量攻堅克難時,可採用員工持股計劃。此外,企業還可組合運用多種激勵模式,如結合股票期權的高風險高回報與限制性股票的長期約束性,兼顧激發員工短期積極性與長期忠誠度。
在確定激勵對象時,新能源汽車企業應構建全面的人才評估體系。綜合運用績效評估展示員工工作成果,能力測評挖掘專業技能與素養,360度反饋從多視角審視員工表現,以此客觀衡量員工當下貢獻。同時,成立人才發展潛力評估小組,成員包括人力資源專家和業務部門負責人。通過評估員工學習能力、創新思維和職業發展規劃,判斷其知識更新能力、創新成果產出以及與企業長期目標的契合度,綜合評估未來潛力。
在把控激勵額度方面,新能源汽車企業應引入專業財務和估值機構,綜合考慮企業歷史業績、行業發展趨勢和宏觀經濟環境,科學評估企業價值。依據戰略目標和業績規劃,明確合理的激勵額度上下限,既要充分調動員工積極性,又不能過度稀釋股東權益。參考同行業激勵水平,使本企業激勵額度具備競爭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根據企業發展階段和業績表現適時調整激勵額度。快速擴張期、業績增長顯著時可適當提高,面臨經營困境或業績下滑時合理降低,確保激勵資源合理利用。
在設定業績考核指標時,新能源汽車企業應組建由高層、業務骨幹和外部專家組成的指標設定小組。高層從戰略高度把握方向,明確指標與戰略的契合點;業務骨幹提供一線業務關鍵指標;外部專家帶來前沿理念和先進方法。充分考量技術創新、市場競爭、政策變化等因素,設置多元化考核指標。根據企業發展階段和市場環境,靈活為不同指標設置權重。發展初期可側重技術研發指標,競爭激烈時加大市場份額和客戶滿意度指標權重。定期回顧調整考核指標,確保其符合企業實際,具備可量化性和挑戰性,激發員工積極性和創造力。
在應對市場波動方面,新能源汽車企業應在激勵方案中設置彈性條款,將行權或解鎖條件與行業整體情況及企業行業表現掛鉤。行業低谷期,市場需求減少、競爭加劇,適當降低業績考核標準,將企業行業排名提升作為補充考核依據,使員工仍有機會實現激勵目標,保持工作積極性。行業繁榮期,市場需求大、機遇多,提高考核標準,激勵員工把握機遇,創造更大價值,確保激勵計劃在不同市場環境下都能發揮作用。同時,企業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成立專門的市場監測團隊。團隊密切關注政策補貼、技術突破、消費者需求變化等關鍵因素,運用市場調研和大數據分析,提前預測市場波動趨勢。若預測到市場進入低谷期,提前調整行權價格、延長行權期限,降低市場波動對激勵效果的負面影響,保障股權激勵計劃順利實施。
在企業估值方面,新能源汽車企業應採用多元化估值方法,在運用傳統估值方式的基礎上,結合技術創新能力、市場份額、品牌價值等非財務因素,對估值結果進行調整。鑑於新能源汽車製造企業發展變化快,建議每年或每半年重新估值。根據企業最新技術進展、市場拓展、財務狀況等,及時更新估值模型參數,保證行權價格和激勵額度合理。估值過程中,與股東和員工充分溝通,解釋估值原理和方法,爭取各方對股權激勵計劃的支持。
在法律合規管理方面,新能源汽車企業應強化法律合規管理,組建專業法律團隊,設立法律合規部門或聘請法律顧問,成員需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在股權激勵籌備階段,法律團隊提前介入,評估方案法律風險,確保從設計到實施各環節都合法合規。此外,企業要積極開展法律培訓與宣貫。定期組織管理層和員工參加股權激勵法規培訓,對涉及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行權等關鍵環節的人員重點培訓,使其深入理解法規要求,規範操作流程。通過內部網、宣傳欄等渠道發布法規解讀和案例,增強全體員工法律意識,營造良好的法律合規氛圍,保障股權激勵計劃合法實施。
綜上所述,新能源汽車企業在2025年的市場政策環境下,通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能夠有效吸引和留住人才,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力,為企業的長期發展提供有力支持。然而,在實施過程中,企業需要面對激勵方案設計、市場波動、法律合規等諸多挑戰。通過靈活選擇激勵模式、科學確定激勵對象、精準把控激勵額度、合理設定業績考核指標、積極應對市場波動、優化企業估值以及強化法律合規管理等措施,新能源汽車企業可以有效應對這些挑戰,確保股權激勵計劃的成功實施,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推動新能源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